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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6 瓶中词话·其一——豪放与婉约所谓瓶中词话,就是以瓶中之眼来看词作之话。既是流于瓶中,难免狭隘,于是自娱自乐足矣,大雅之堂难登。 词之发源于诗,想来是毫无疑问的。而无论词作还是古诗,在起初都是需要人唱的作品,正是因为需要人唱,所以才有了旗亭画壁这类故事。不过再往后律诗出现,唱和吟的区别对诗人来说不见得有多大区别了,于是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这种句子也出来了。不过词却不一样,词从头到尾都是要唱出来的。所以如果搬到现在,拿律诗对比现代诗,拿词对比歌曲是一个有道理的比较。 如果进行了这么一个简单的比较,就比较好理解词的一些现象,比如豪放和婉约的区别。现代的教育受官方意识形态影响,往往以苏辛为正统,这一脉除了苏辛之外,却很难说出其他人的名字,倒是李后主李清照柳三变秦少游等人的词作,大家朗朗上口的可能还更多,为什么呢? 可是古诗最后既然很早就脱离了情爱的描写(诗经时期依然是主流,大概从建安时期开始明显改观)。为什么词却始终摆脱不掉这个主题呢?还得说古诗和词的不同。有的时候现象真的会对本质起很大作用,比如语言影响思维,结构影响内涵。诗歌的结构比较整饬,抑扬分明(即使是杂言古诗也是一样),而且比较长(律诗的长度比较内在,七言八句其实能写很多东西,绝对比五言十句能写的多)。词就不一样,词的音律比较曲折,在柳永之前的词也都很短,这两个特点让词对表现大题材有致命的弱势。 婉约写得曲折非常容易,你想那些词人不就是干这个的么。倒是豪放写得曲折,难上加难。第一难是前面说的要有豪放的胸襟,第二难是要把豪放的胸襟限制在词的框架里表达,第三难就是要表达的曲折。辛弃疾已经是词人中当之无愧的王者了,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依旧不是很完美。 最后说一下柳永,算是老故事的余音。话说柳永词写得早就声名在外了,但是想当官,就去干谒宰相晏殊。晏殊瞧不上他,说你写词啊。柳永心里一凉,说:我知道晏大人你也是写词的。晏殊冷冷一笑,道: October 30 老故事·二一——双星很多时候才能是练出来的,很多时候却不是。面对李白这类人,你只能感叹一个人的天分是多么的重要——恩,杜甫也是这么想的,他仰视了一辈子的李白,却不知道最后自己已经能和偶像比肩。 西汉时期也有这么一个天才,汉武帝想让他读点兵书,他摇头,说兵书这种东西,稍微知道大略也就可以了。武帝没办法,因为就是这么一个只知兵书大略的将军,对匈奴作战百战百胜,一直打到极北的腹地,最后在那地方结束他完美的战斗生涯——霍去病的封狼居胥。 天才的人大概总有些自傲,霍去病是一把利剑,最后却不免伤了自己。射杀李广之子这种事情,也只有他敢明目张胆的去做。于是二十几岁就身死,算是天才应有的悲剧。相比起来,与他并称双星的卫青则更加值得研究。 虽然也是因亲而用,骑奴出身的卫青却是一步步走上权力的巅峰。也是因此,他比霍去病明白的多,更懂得怎么样保护自己,怎么样保护别人。对阵匈奴一次因为苏建投敌而失败并没有给他留下太大的污点,反倒是最后一战,终于成为一辈子的骄傲。 按武帝本来的打算,决战匈奴主力的活应该由风头正盛的霍去病而不是日益失宠的卫青去做,但是武帝再有雄才大略,也无法预测准确千里之外的战机。卫青不声不响的承受了武帝的冷落与偏见,而这种忍耐是他从骑奴时期就练就的品质,这种品质最终为他赢得了机遇——匈奴的主力出现在他的面前。 霍去病虽然封狼居胥(还顺带把匈奴人赶到西亚造成东欧的噩梦……),决定性的一笔却是卫青完成,面对昔日宠儿的战绩,武帝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而最后霍去病手下都被封奖卫青却没有这种荣耀,再次证明了武帝的偏袒。武帝这时候还能说自己的偏袒是无所谓的,到后来李广利时期就只能自己吃苦。武帝战略和用人还是颇可以讨论的,这是后话。 卫青依然沉默。其实如果他不沉默,我不知道卫青和卫子夫能撑到什么时候。而他们最终在武帝时期坚持下来,本身就是一种成就吧。 电视剧《汉武大帝》拍的很有一些争议,但是就其角色的选择,我觉得还是比较耐看。尤其里面的卫青,隐忍里不乏张扬,很是神似。电视剧到最后老卫青去见老武帝那一幕,也是全剧最为感人的镜头。不过一个卫青当然不可能保住太子,就算汉武想起以前几十年的交情也不行——早说了卫青能保住自己已经是莫大的成功。 牙齿全都掉光了而舌头却完好无损,说的大概就是霍去病和卫青这样的人吧。武帝虽然喜欢有胆气的人,最终却还是需要有韧性的人来保底。李广自杀,李陵投敌,李敢被射,霍去病暴毙,这些其实都是武帝将自己个性延伸到国家范围的悲剧。这样的悲剧,以后数不清还有多少。 October 08 老故事·其二十纪念篇——今人观三国史的一些误区 这个年份三国的热度没有以前那么强了,易中天消停了,袁腾飞跟上,我对于后者的好感还是远远大于前者,原因无他,仅仅他不讲我非常熟悉的那几段历史。(至于他说“明朝那些王八蛋皇帝”之类的话,我就暂且不去计较了……)
所以挑这种时候重新拾起这个话题,算是老故事系列一个阶段性的总结,以我最拿手的段子来说,再也合适不过,又不会有人跟我争辩,颇为不错。后面有人说了:你分明是没题材了所以就老调重弹——就算是吧! 以前的人喜欢把三国演义当做历史,现在虽然易中天科普(歪曲后的)功力不小,也依然会有很多人有这样的观念的,其实就算是真正看过历史的人,也会不知不觉受演义影响而出现一些很荒谬的结论,易某人说“郭嘉与诸葛亮相似”就是一则明证。所谓今人读三国史的两个误区,一个就是前面说的“迷信演义”,另一个则是“矫枉过正”。后者的档次看似比前者稍高,其实未必,因为迷信演义还很可能得到历史的真相,而矫枉过正则往往走入歧途,多少年来甚嚣尘上的批刘批孔风气就是典型例子。以下挑一些典型人物来说一下。 魏·荀彧——忽视 荀文若在演义里和传说中都是被低估的人物,其实以他的能力,不仅在曹营谋士中为最高,较诸葛亮亦丝毫不弱。曾与别人讨论,文若在智谋方面,战略水准可能在孔明之上,而人格魅力亦并不逊色,只不过影响力方面则差了很多。被称为百年以来最杰出人才的荀彧,若是知道他在人口中评价较郭嘉尚且不及,不知道会怎么想。 魏·曹操——极端 这是一个争议很大的人物,争议大并不是因为演义和历史出入很多,而是因为曹操自己前后两期个性似乎判若两人。前期的曹操一片赤子之心,大度能容,慷慨悲歌,后期的曹操,逼杀荀彧、崔琰等诸多人臣。我朝太祖以及鲁迅先生带头说“曹操是个英雄”之下,易中天等人则干脆捧起为神人。其实我真的是曹操的fan,但是我绝对不会说他“阎王脾气,菩萨心肠”——说这种话的人属于没有良心。 魏·郭嘉——高捧 与荀彧相反,郭嘉属于严重被高估的人物,从《三国演义》问世到今天一直有人说他是曹营第一谋士,其实他的历史地位在陈寿的目录里就一目了然:“十——二荀、贾传”“十四——程郭二刘董蒋传”。但是郭嘉确实是一个很有特点的谋士,与其他谋士的战略或者战术献计不一样,郭嘉似乎完全是一个伟大的预言家,成功预测刘表与刘备的关系,成功预测孙策会被人暗杀,让人怎么也想不通他是怎么做到的……简单的结论,我认为如果他到六十八岁再死而不是三十八岁,则他的地位很可能比上刘晔,高标是小荀和贾诩,不可能比上大荀,但是他早死了,则地位肯定在程昱之下。 魏·曹真——忽视 佳人曹子丹因为其子傻逼的缘故,在人心中丢了很多分,然而他的能力,却可以通过历次对诸葛孔明北伐的抵抗部署得到公正的评价。亲自击破赵云的军队,派张郃击退孔明,任用郝昭顽抗十万大军,这些例子都说明最少在与诸葛亮的较量中,他要比后继的司马仲达出色,可是演义里的曹真,怎么说才好…… 蜀·孔明——神化 这里的神化并不是单纯过高神化的意思。很多人看历史都是这么看的:演义里面的是假的,我要证明我看过历史,最好的方法是批驳演义,批驳演义最好的手段是贬低孔明——不要笑,我真看过很多批孔明的都是这个思路。事实上孔明的带兵能力在第一次北伐中还是得到了充分的表演,不过十万国立对抗六十万国立这种事情,只有自己是人杰且对方泛泛之辈才可能实现——偏偏曹真司马懿郭淮张郃等人都是杰出的人物…… 孔明的人格魅力确实是值得神化的,这并非四川人的高捧。有一个例子我经常拿来说,孔明身前行政以严苛出名,但是蜀民没有一个不敬仰他的;他身前打压过很多同僚,但是孔明死的时候,被他打压下去的人一个哭了,一个郁闷死了——这还不能说明什么么? 蜀·赵云——极端 赵云是在孔明之后又一个被当成工具的人,批赵就说明看过三国史,持有这个思路的人似乎还不少于批孔的。而赵云偏偏太容易批了,干啥的?保镖!打过仗么?打过!输了!——就这么简单…… 否认赵云的人必然否认《云别传》,但即使是陈寿的传,赵云箕谷之败也有“兵弱敌强”四个大字冠名,何况他的对手是曹真。赵云在箕谷败后的退军处理也显示出他作为一个合格将领的素质,而《云别传》中的赵云更是异常强悍堪称能文能武——当然信不信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了。总的来说,我认为将赵云放在所谓“五虎”的最后一名,或者再低一点其地位在后来的魏延夏侯霸等人之下,都是可以理解的。说他纯粹是保镖,过分了。 吴·周瑜——偏差 周瑜在吴宇森的《赤壁》中的形象,我认为基本上是稍稍被高估了,而在演义中的形象则是严重低估。历来被人追捧的周郎的美貌,其实恰恰是周瑜并不突出的长处。而公瑾的气量,也在与程普的交流中得到充分的展现。令人怀疑的倒是周瑜与孙策两人的关系,按说兄弟加连襟的关系,为什么托孤时候却没有托付给周郎,而是给了张昭呢?又为什么周瑜要带兵来吊丧呢……耐人寻味。 另一个偏差是大小乔与二兄弟的爱情。哪里有那么浪漫,其实不过是孙策当了老大以后的逼婚而已,可笑孙策还说“二乔虽然流离,得到咱们俩佳婿,也是值得了”,是,这俩长得都不错是真的。 吴·鲁肃——偏差 鲁肃,很可能是东吴最伟大的战略家,其刚见孙权时候提出的吞荆灭蜀二分称帝的计划,较之孔明的《隆中对》亦丝毫不逊色(令人奇怪的却是几年以后甘宁也这样跟孙权说了一通)。但是具体到他的能力,用孙权的话说,就是外为大言,实则不足。这人这辈子最错的一件事情就是没夺回荆州,所以死后被孙权这个没良心的东西骂。但是这也不是鲁肃的问题,是关羽和吕蒙的问题——时机没赶上而已。 鲁肃另一个特长非常容易被忽略,那就是他的武艺。弓马娴熟的鲁肃曾经单骑用箭术射退过追兵,这个故事大概很少有人会注意到。 三国——重视、轻视与无视 而纵观整个三国,我们可以基本得到如下结论:曹魏被轻视,蜀汉被重视,东吴被无视,即使是看过三国史的人也很容易有这样的误区,而我毫不讳言的是,我自己恰恰属于重魏重蜀无视东吴的人。其实三国中后期的实力,蜀吴不过三十万带甲之士,而曹魏有六十几万大军,以弱胜强并非不可能,可魏国在人才方面也明显胜出蜀吴一头,这就注定了两国的命运。而蜀吴兵力比不足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虽然蜀国唱的欢,大仗还是在东线完成的,包括魏国后期的三次叛乱,也都和东吴不无关系。 基本上今天不是故事的故事就到此结束了。其实看历史的正确态度是,不人云亦云,不迷信书本,不盲目驳斥,不卖弄炫耀,不过这样的态度,我自己也做不到。 August 22 Do You Remember Love 怀旧的毒越来越深,去年夏天看了《东爱》之后,今年夏天忽然重新拾起《太空堡垒》来。那么多的日子,一点点的看,到今天终于算是看完了,TV和剧场版,林明美的歌至今还在耳边飘着,那又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其实还是习惯叫它《超时空要塞》,就像我习惯叫男女主角为一条辉和早濑茉莎,而不是瑞克和丽莎。至于我为什么不是用未沙这个正确的翻译,原因很简单:不觉得两个草字头的名字连在一起是很有汉字韵味的么? 一条辉和林明美的初恋充满了浪漫的味道。一个英雄救美的俗套故事,放在太空船幽暗而冷清的环境中,有了别样的温暖。在谁都不知道能否见到下一个日出的时候,明美当时对辉的情不自禁是如此的自然。迷惑的却恰恰是这个男孩,经过生死的考验之后回到人间,少女却也回到了她当初的样子。一条辉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婚礼,然而人如其名一样天真明媚的少女,却似乎有意忘掉了那时的爱情。 只是当她捡起这份感情的时候,再不是两三年前的样子。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一条辉那一年十八岁,林明美比他还要小。可是终于当上歌手的明美,似乎要比这个军队中的男孩更早成熟。成为公众人物后密密麻麻的日程表似乎榨干了这个少女的天真,也只有在辉那里,才可以看到她的快乐和疲惫。林明美没有察觉的是,在不知不觉中,自己对这个年轻的军官,已经有了比初见时候更深的感情。而她之所以爱上一条辉,与早濑茉莎之所以爱上一条辉的理由,基本是一样的:前者是一条辉把她还原成一个困了就睡、玩了就笑的真正的少女,后者也是一条辉,把她还原成一个需要依靠、需要关心真正的女人。 早濑茉莎二十一岁,本应该也是天真可爱的年纪,可是战争夺走了她的爱人,也夺走了她的柔媚。所以初次见面第一句话,一条辉就会叫她“大婶”——容貌算得上极美的茉莎之所以老,不是因为皱纹,而是因为眸子。也从那一刻开始,茉莎的人生轨迹在预定的航道上终于有了变化。我原本很奇怪为什么这样一艘军舰的最高管理层除了舰长以外全是女人,后来明白了这是为一条辉的出现而开路。率性浪漫的罗伊是属于克罗蒂雅的,天才智慧的马科斯是属于后来的米莉亚的,能在寂寞中拯救出早濑茉莎的,只剩下一个一条辉。一条辉自己虽然没有意识到,可是他随性而为的少年脾气和越发成熟的坚强性格,在漫长的共处的日子中已经渐渐感染了茉莎。这一点,茉莎早晚会承认。 一条辉最后的选择,虽然说的是“明美尚且有歌为伴,茉莎若无我也便一无所有”,但是在他的内心,一千个日夜的几乎朝夕相处,早已将内心的天平倾斜。而辉与茉莎的日子,也有着被困船舱和降落地球这样浪漫的机会,如果不是二人天生的迟钝,恐怕明美最终的离去还要更早。 林明美虽然不是男主角最后的选择,却不妨碍她作为本作第一女主角的存在。原因是:《超时空要塞》的主题所宣扬的,那种可以制止战争的,令暴力倾倒的“文化”,需要通过明美的歌声来传达。所以明美在《超时空要塞》里其实是高于一切角色的存在,这种形象正如《最终幻想7》里的艾丽思,不过艾丽思所代表的是生命的力量,而林明美是文化的化身。这种文化说的直白一点,其实只有一个字——爱。 后来降落地球的两年,林明美很长时间内处在一种迷茫的状态,她不知道自己唱歌的意义所在。离开了超时空要塞和一条辉的明美,所缺失的实际上就是“爱”。因为这种缺失,当她在天顶星人面前唱起歌的时候,再也没有那种感动人心的力量。这样一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她与辉的重逢。而她最后下定决心继续唱歌,也正是因为她找回了“爱”的感情,虽然这份感情带给她的,是深深的失落。 两年以前,当辉在最终决战前目光坚毅的对她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的时候,当她煞那间被感动最终决定为一条辉一个人而歌唱的时候,当她们拥吻在一起的时候,林明美心里的爱情之门已经被打开,所以那时候的歌唱才有了令敌人无可抗拒的力量。而两年的迷茫使她终于下定决心去找回这份感情。可是一条辉却不再是两年前的一条辉,虽然男孩的心里没有意识到,可是他自己的心已经被茉莎折服。 早濑茉莎,大一条辉三岁的茉莎,容颜姣好却不事装扮的茉莎,每次都会为一条辉默默收拾屋子的茉莎,会因嫉妒相册里明美的照片而把自己的照片塞给一条辉的茉莎,看着马科斯和米莉亚的孩子会幻想自己与一条辉三口之家的茉莎,会为了一次约会等上一条辉整整一个白天的茉莎,在看到一条辉与明美同居之后决定离开,并最终下定决心开口说出“一条辉,我爱你”的茉莎…… 大概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抗拒这样的女性。尤其是这样一个女性,从来都是一副女强人坚定干练的样子,却会在一条辉面前,展示出自己的柔弱和体贴。一条辉会爱上茉莎而放弃了初恋的明美,实在是必然的选择。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初恋只是一个爱情的意向,一条辉之爱林明美并非虚假,却着实有年少轻狂的意味,而一条辉的成长也和这段爱情息息相关,直到他说出那句“我爱你”,正式标志着辉的长大,也标志着在辉的心里,对明美初恋的终结。而两年后那句潜台词“茉莎若无我便一无所有”,这样的感情并非是同情,而恰恰是最成熟的爱情。通过明美,作为军人的一条辉明白了“守护”的意义,而认识茉莎,长成了男人的辉明白了他一生守护的所在。 剧场版由于时间的缘故,辉对茉莎的爱情更加坚定,却来得没有那么真实。其实如果是辉这样的男孩,不经过林明美的初恋,怎么会明白茉莎爱情的珍贵?不过一个半小时的电影,确实无法和三十六集的动画比较,不能苛求。倒是剧场版的主题曲,要比《我的男朋友是飞行员》那首在tv版里让天顶星人缴械的歌,唱得更加令人感动。歌曲的名字叫:可曾记起爱——Do You Remember Love: 现在 在我就要输给寂寞的时候
August 09 渐行渐远的背影之巴斯克人的立秋——哈维·阿隆索 今年夏天被皇家马德里炒的沸沸扬扬的转会风云,以阿隆索终于转会西班牙为标志,可以划下一个句号了,在瓦伦双星基本确定不会离队的前提下,利物浦与皇马的这桩交易,很可能是今年夏天众多令人惊叹的转会交易之中的最后一笔重墨——较之前面卡卡和小小罗的转会费,作为今夏转会市场上唯一一个世界顶级后腰的阿隆索,以3000万英镑的价格成交,自然并不算高,而考量到红军战术中阿隆索的重要性,这样的成交价恐怕还是让他们暗自遗憾。如果不是球员本人浓的化不开的乡土情结,这场中场保卫战怎么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呢?
2004年是利物浦迎来转折的年份,此前的利物浦在霍利尔的指教下已经成为一支只会长传反击利用欧文找机会破门的球队。而此后的利物浦的种种改变,自然是新教练贝尼特斯的成就,而这种成就的缔造,是以两人的引入为标志的。一个是中前场的魔术师路易斯·加西亚,另一个就是球队的大脑哈维·阿隆索。 加西亚的离去,在2007年的夏天已经令人伤感异常,人们不会忘记他在2005年那个神奇的年份主演的一次次奇迹。而该到说再见的时候,我们发现伴随贝尼特斯改造近程始终的球员,终于只剩下一个阿隆索。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人,留在利物浦整整五年,见证了利物浦的成长?是技术还是个性? 拥有世界上顶尖长传调度水平的阿隆索,在个性上可能是所有红军球员里面最接近主教练贝尼特斯的一个。贝尼特斯是什么样的教练,在球员阿隆索身上总能看到什么样的影子。冷静的头脑,高球商的思考水平,不苟言笑的表情,再没有任何球员能比阿隆索更能了解贝尼特斯,也没有任何教练能比贝尼特斯更善于使用阿隆索。两人一拍即合,五年的时光转瞬即过。 可是与出身皇家马德里的贝尼特斯不同的是,出身皇家社会的哈维更多了一种巴斯克人对乡土的忠诚。(虽然我很难说如果贝尼特斯以后有机会执教皇马他会如何选择)在利物浦踢球的这几年,他似乎从未忘记对西班牙的怀念。2008年的转会市场,当尤文向当时在利物浦并不得志的阿隆索敞开大门时,阿隆索的回答是“不愿意去意大利踢球”。不言自明,如果阿隆索必需转会,那么他只会去西班牙。 留队的这一年,阿隆索踢出前所未有的巅峰水平,让一切怀疑他的人闭上了嘴。终于证明自己实力的阿隆索,与同样在利物浦证明了实力的阿贝罗亚一样,都有足够的资本去赢得皇马的正视。贝尼特斯何尝不知道面对这样一支皇马的呼唤,球员的心已经难以挽留,他所能做的,只能是为阿隆索向皇马索取更大的尊重。 似乎看不到头的拉锯战让几方都心力疲惫,最终的结果似乎也毕竟可以让所有人都能接受。于是阿隆索,在这一年的立秋,飞往马德里金黄的城池。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他一直以来希望的幸福。只是这只是一个开始,更长的路还在前面等待着他,以及他所在的皇家马德里。
离别的立秋,他留下太多的记忆给人们回味。上赛季终结切尔西主场不败的绝杀,屡屡在中场位置突发冷箭如制导导弹般的超远吊门,以及已经成为标志的从容的长传调度,都是他在利物浦留下的记忆。而在这些记忆之中最为难忘的,毫无疑问是在2005年伊斯坦布尔的那个夜晚。当裁判指向米兰禁区内点球点的时候,队长杰拉德已经由于担心承受不了过大的心理压力而不敢去主罚这个点球,这时挺身而出扛下这个压力的,正是冷若冰霜的阿隆索。当迪达扑出射向球门的点球,抢在后卫前面补射得手的,正是坚如磐石的阿隆索。于是为这个奇迹的夜晚打入扳平比分的关键一球的,就是这个来自西班牙的红军——哈维·阿隆索。 因为这样经典的一个入球,因为无数个类似的经典的镜头,阿隆索的身影将不会在红军的记忆中消失。低调的巴斯克人已经为红军默默奉献了他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现在,到了他去寻找自己一直以来梦想的时候,我们只能挥一挥手,道声“再见”。同时我们也在心里祈祷着:希望在没有马哥在身后扫荡和队长在身前突击的日子里,孤单的阿隆索依然能一个人撑起马德里后中场那片天空;希望在没有雷纳歌唱和托雷斯谈笑的时光中,不善言辞的阿隆索还能在自己的故乡找到熟悉的欢乐;希望在银河战舰光鲜亮丽的外表下,低调的阿隆索一样能站稳理应属于自己的位置;在这个立秋过去之后,希望你走好,踢好,过好,一切——都好。 再见,哈维·阿隆索。那一个句子,相信你总也不会忘记: July 29 老故事·十八——寒食 清明成为法定节假日以后,这个节气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越发的明显了。而清明前一天为寒食,却逐渐的被清明取代。寒食者,不生火而食的意思,而这个节气的由来,也和我前面曾经提到过的一个人有关。
老故事这个系列里有些人估计是会经常出场的,比如曹操,比如刘备,还有我在说赵衰时候提到的晋文公。很不好意思的是,春秋几百年间我最仰慕的人物,在这个故事里仍然只是配角。 前面说到文公流亡,有五个人随他颠簸了十九年,分别是赵衰、狐偃、贾佗、先轸、魏武子。介子推在流亡途中有一个很著名的段子,前面提到过文公饿了,而且还找不到吃的,怎么办呢,介子推偷偷把自己大腿上的肉割下来给文公熬汤喝了…… 说实话,我一直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不过后面的故事就比较可靠了。文公回国以后,按理大封功臣,跟随一起流亡的应是第一等功劳,但是还没来得及赏完,就出了点战事。重耳也犯浑,就把介子推的奖赏给忘了。介子推说:主公能回国这是天意,其实没我们这些人什么事儿,而我忠君之心发乎自然,没必要去拿那什么奖赏。 介子推为人,用书上的话说,“最是狷介”。这话说出来其实有俩意思,一是说我不要奖赏,理所应当,二是说狐偃他们,以为自己有多大功劳,拿了主公的奖赏,这种人我最看不起,不和他们共事。 于是乎,介子推下野了。 介子推自己是下野了,可是有人为他打抱不平,就跟文公说你忘了介子推的封赏不应该。文公一拍脑袋:哎呀是我不对。就去找介子推,原来他隐居去绵山了。文公亲自带人去绵山找,山大林密,未遂。于是他想出一个狠招——放火烧山,不信你不出来…… 晋文公是不是仁君?我想这个答案已经不需要有疑问了。文公爱人之心,怎容一个不受封赏的逸士?而介子推之狷介,从后来的结果看,我想必是家传。如果只有介子推一个人在山里,或许拒绝出山也是可以接受的行为,但是连他母亲一起被烧死……前面我说过虎父无犬子,现在看来虎子无犬母也是真理。 从此以后,就在他被烧死的那一天,为了纪念介子推,每一家都不能生活做饭,只能吃冷食——青团就是这么来的。 这个日子被人称为“寒食”,是清明的前一天。
说这个故事不是赞同介子推的观念。每人有自己的价值观,介子推认为受赏是肮脏了自己自然的心,而文公则认为赏赐不及就是自己的过错,这一点是强求不来的。我比较欣赏的倒是介子推的态度,自由而高傲,说走就走,绝不回头。我想这种自由的态度,也就只有在先秦才可以寻得。往后的日子里,隐士会越来越少。而死节的隐士,更是凤毛麟角了 July 12 老故事·十七——强项 燕赵人物暂时告一段落,今天说的是一个几千年历史上很有名的君臣故事。故事的主角是汉朝中兴帝王刘秀和洛阳令(换今天相当于北京市长但是级别低很多了……)董宣。这个故事很多人应该听过,听过的就可以自动屏蔽了。
董宣应该是当时和历史上都有名的直臣了,洛阳一地皇亲众多,甚难管制,但是董宣偏生是个硬骨头。或者光武用他来管理洛阳,本就有这方面的考虑。 有一天,湖阳长公主(皇帝的姐姐)的家丁在街头杀人。董宣闻风追捕,那个家丁就躲在长公主家里不出门了。董宣心说这不成,这公主家我可进不去,就派人在公主家门口守着,说你们看好了,等丫一出门就拿下。 结果过了几天,公主以为风头过了,就带着这个家丁出门了。那些捕快一看,我靠,这家丁是出来了,可公主也出来了啊,得,还是没法动手。董宣一听就怒了,带着人马冲到公主的马车前截住,拔出腰刀立在公主前面,大声呵斥着那个家丁的罪行,然后当街斩杀。 公主一想你当着我的面杀我的人?这么不给面子!跑到光武身边就哭诉去了。光武帝一听这还了得,就把董宣召上来,说老子当堂处死你。 董宣一听此言,说我死可以,容我说句话: “陛下你如此圣明,换来这中兴盛世,现在纵容一个家奴杀害无辜百姓,又怎么能治理这个天下呢?我的话说完了,不用您动手,我自己解决。”说着就一头撞向厅柱! 光武帝一看,醒了。心想这董宣是个好官,就马上让人帮他治伤。可是公主那边还不乐意呢咋办?于是就跟他说这样,你呢,给公主陪个不是,磕个头,这事儿就算过去了,也算给我个面子。 光武这手已经玩的很漂亮了,不痛不痒啊,又给了长公主一个台阶下。可是董宣不解风情,说老子又没做错,干嘛给丫陪不是!不磕!死也不磕! 光武帝一看还是不行,就跟旁边侍从使眼色,于是侍从就搀着他到公主面前,用手强压他的脑袋要给公主磕头。没想到董宣受了那么重伤,脑袋就是摁不下去! 湖阳长公主看到这儿就笑了,说弟弟啊,你说你当年白衣(没官位)的时候,藏匿个死囚,那些官吏都不敢上门找你。现在贵为天子了,怎么连一个小令反倒对付不了了? 光武帝也笑了:“天子不与白衣同。” 当了皇帝了自然就不能再和以前平头百姓时候一样了,于是光武帝重重嘉赏了这个宁死不磕头的董宣,并赠送了他一个名号——强项令。
我一直以外两千年来帝制以来,称得上“内圣外王”的皇帝寥寥无几。汉文汉景似有此意,唐太宗李世民则失之过于阴枭。而两汉中兴之组,光武帝,在此处用他伟大的气量告诉我们什么是人君之风。让我看到“内圣外王”之可能。就如同我说过魏征之所以成名其实主要是因为李世民,而董宣之所以留名则更是因为遇上了千载难逢的明君——无数个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在中华泱泱历史中,硬骨头的直臣多如牛毛,能包容硬骨头的皇帝却凤毛麟角。所以这个故事的主角,并不是强项令本人,而是他面对的皇帝——拥有伟大人格魅力的东汉开国之君,汉光武帝,刘秀。 讽刺的是,在光武帝之后,东汉的国君展现出罕见的集体昏庸,这种现象在历史上是很少见的,估计也只有两晋皇帝的昏聩程度可以赶超他们。而强项令当年所反抗的皇戚霸权,发展到最后,竟成了东汉亡国的主要原因。汉光武一世英明,只可惜没有给后代留下好的基因啊…… July 05 渐行渐远的背影之折翅天使——迈克尔·欧文(写在尘埃落定之后)利物浦这家百年老字号总有许多说不完的话题,与埃弗顿和曼联的恩怨、大红军时代的风云、希尔斯堡之后的衰落,以及最近有关贝尼特斯、杰拉德、托雷斯等人的成败。而对于我,一个岁数并不大的红军球迷,前面的话题或许太过遥远——希尔斯堡那一年,在我这里毕竟是刚刚两岁的年纪。像我这样年纪的球迷会喜欢上利物浦,除了同情弱势的情怀,其实无外乎两种原因:五子时代的攻势足球,以及金童的横空出世。
时光回到1998年的高卢之夏,在那之前我没办法说出任何一个国外俱乐部的名称,可是正如我们都知道的:“一个神奇小子的出现,改变了利物浦在国内的影响力。”——追风少年迈克尔欧文,那一年的夏天让我们永世不忘。 虽然少年时曾经是埃弗顿的球迷,可是正如卡拉格一样,本土青训出品的欧文一经出世便成了红军的标杆球员。在他之前,这样的球员名字叫雷德克纳普,或者更确切的说,叫罗比·福勒。可是欧文的出现马上让他们的星光趋于暗淡。——没有比他更合适的形象代言人:风华正茂的年纪,清纯迷人的形象,阳光一样的笑容,以及在禁区内飞刀一般的杀手气质。在这样一个造星的时代,如果全英格兰有一个人可以和曼联的贝克汉姆相比,那么只能是欧文。 球场上,他的射手本色令他有了足够作为偶像的本钱,球场外,他招牌的笑脸更是无法学习的天生丽质。18岁年少成名,20岁风光无限,欧文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带着风的速度和阳光的温暖。 毫无疑问,在“上帝”老去之后,利物浦需要这样的“天使”。 于是在霍利尔到来之后,欧文顺理成章的迎来他职业生涯最辉煌的六年。金靴、金球、足球先生、五冠王,包括对阿森纳的补时绝杀和对德意志的帽子戏法。欧文的名字彼时比利物浦更加响亮,因为后者不过是英超中一个争夺欧冠资格的球队,而前者却是欧洲最好的前锋之一。可是当我们看看欧文辉煌成就的背后,必定会注意到这样的现实:海皮亚领衔的后防线,仅仅是工兵的杰拉德,顶在前面做墙的黑斯基,以及毫不犹豫的贯彻长传反击战术的主教练霍利尔——这样的现实就是:利物浦全队的资源,成就了一个金童。 而彼时的利物浦,麦克马纳曼远走,雷德克纳普退役,福勒正式让位,黑斯基不过是蓝领,后来的两个队长杰拉德和卡拉格还没有完全成长,科威尔来到岛国却水土不服,只有一个欧文,只有一个欧文称得上星光四射——而只有一个欧文,怎么能捧起联赛金杯?六年的时间白驹过隙,磨掉的不光是霍利尔的意气,更有欧文的信心。 2004年的夏天,从西班牙来的年轻教练贝尼特斯正式降临默西塞郡。霍利尔临走的时候说:“六年前我作为利物浦的支持者来到这里,而我离开之后会更加热爱红军。”这让欧文们一阵心酸。而恩师离去带给欧文的不只是伤感,看着眼前的年轻教练,欧文心里无法不带着疑惑:他能带我们走多远? 贝尼特斯的成败,即使放倒五年之后的今天,依然是难有定论,爱者欲之生恨者欲之死的故事我们听过了太多。而五年之前,如果说有人能见到贝尼特斯未来的成就,恐怕只有天地可知。迷茫中的欧文无法信任一个取代了自己恩师的年轻教练毕竟是情理之中。而这时候来自马德里的呼唤就显得越发不可忽视。 迷茫的欧文和优柔的帕里,两个人终究抵不过老辣的皇马,于是2004年的夏天,成了所有喜爱欧文的利物浦球迷的噩梦。 而一年过后,当昔日金童看到曾经的球队在新的领袖带领下不可思议地接连上演奇迹并最终举起欧洲冠军杯,他话里的味道只能说冷暖自知: “我衷心为他们感到高兴,不过我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身披皇马的战袍获得欧洲冠军的荣誉。” ——而我们都知道,欧文在西班牙过得并不开心。
这一年欧文代表皇马出场39次,其中19次替补,6次被提前换下,饶是如此,他依然效率惊人的打入了13粒入球。在板凳上的大把光阴蹉跎掉了金童的少年意气,25岁,已经是成熟的年纪,欧文没有时间等待他的表现能征服皇马教练的眼光,而事实上,欧文的身份也注定了他无法撼动劳尔和罗纳尔多的主力位置,哪怕这两个人的进球效率远远不如自己。于是在这一年,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这样的消息:金童想要回家。 可是如果有所谓的命运,那么欧文的命运便是悲剧——这一纸荒唐的剧本,恐怕早在2004年欧文错误的选择离开时就已经写好。在2005年的冬天,欧文命运的导演不是他自己,也不是传说中对欧文大有成见的贝尼特斯,而依然是马德里的奸商。 那一年利物浦还没有找到上帝和欧文的替代者,后来被称为圣婴的尼诺是在第二年的夏天才得以加盟。虽然已经得到了欧洲冠军杯,但是阔别联赛金杯十余年的红军依然需要一个锋线上的旗手——这样看来,走散的孩子回家似乎是一拍即合的事情。 可是在欧文已经确定离队的情况下,马德里仍然表现出商人本色,来最大限度的利用他的剩余价值。在离冬季转会市场开启还有半年的时候,欧文接到可能被永久打入替补席的通知,而改变这一情况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同意纽卡和皇马的谈判…… 事情的发展背离了金童的初衷,更不是老实厚道的利物浦团队可以左右,于是到这一年的冬天,欧文回到英格兰,投奔的却是喜鹊的消息终于公开。 更加背离金童初衷的事情还有:在这一年打得末尾,欧文跖骨伤停,4个月。 ——而下一年是2006年,世界杯年。
往下就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情节:玻璃人。 无论在西班牙还是回到英格兰,我仍然关注着欧文的动向。在西班牙曾经为他板凳坐穿的不公正待遇扼腕,在英格兰又为他在伤病名单中的时间长度而叹息。在离开了利物浦之后,欧文已经越来越失去了昔日的光芒。 急于在世界杯之前恢复状态的欧文,遇上了急于利用其巨星效应的喜鹊,那么自然地,欧文选择在三月份手术并且在四月份就复出。其实他本不需要如此,我想如果他知道他这次心急的代价,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无论如何不会那么早就上场踢球。可是年轻的欧文又怎么能看到未来的痛苦? 于是我们看到在那个德意志的夏天,无数球迷为之心酸的一幕:和瑞典队比赛开场仅仅过去一分钟,他在没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下痛苦倒地,而为了不影响比赛继续进行,他选择一步步用手爬出边线…… 前十字韧带断裂。
在那以后,欧文的国家队经历总是伴着伤病的痛楚。2007年的夏天,在为欧洲杯出线资格奋战的关键时刻,欧文接连用入球挽留住英格兰出线的希望,可是到最后,他依然倒在了伤病面前。随着欧洲杯外围赛失利,麦克拉伦黯然下台,铁腕的卡佩罗上任,欧文进入国家队的希望已经越来越渺茫。 或许我们将不得不承认,2006年夏天爬着离开赛场那一幕,将会是欧文在世界大赛中给我们留下的最后印象,这样的印象,比起同年齐丹与金杯擦身而过的背影,更多了几分残忍,多了几分哀痛。
在纽卡的岁月里,欧文伤伤停停,却还是打了不少的比赛,也进了不少的球。每当我们以为他会被伤病废掉的时候,他都会站起来告诉我们:我还能踢。可是过多的伤病毕竟消磨掉了欧文赖以成名的风一样的速度,在健康的岁月里,他更多的是凭借捕捉机会的感觉和尚未退化的射术来参与进攻。这样的欧文一定比20岁的欧文弱很多么?喜鹊的教练基冈说:如果你改打中场,你能踢到35岁,这样的话未必是夸张。 但是欧文,我们明显能感到你在场上时候的迷茫:过多的伤病也消磨掉了欧文的自信,有时他甚至不敢用自己已经愈合的伤处发力。这样的欧文,在精神上已经失败。 伴随着喜鹊的动荡,欧文的心思也经历着波动。2009年,喜鹊降级,已经是自由球员的欧文本应得到众多球队的追逐,可是他的伤病和年薪让很多球队还没参与竞争就已经退出。我们甚至看到欧文向各个球队投递简历的消息,一个昔日光芒万丈的巨星难道真的会沦落到这样的田地?看看欧文,总知道了什么是世态炎凉。 而他昔日的队友,与他一同成为利物浦青训骄傲的红军现任队长杰拉德,在知道了欧文的近况后终于忍不住向教练建议让欧文回来。贝尼特斯的态度我们没有听说,可是看看“圣婴”的地位,看看利物浦的打法,就知道杰拉德的号召不过是水月镜花,一场梦而已。我们跟着做这样的梦做了一些日子,毕竟还是有醒的时候。讽刺的是,在战术层面上阻止欧文回来的,并不是尼诺,却恰恰是发出号召的杰拉德。
我想过他最好去朴茨茅斯或者别的弱队打一个主力,然后进很多的球,让卡佩罗召他参加南非的最后一届世界杯。我也想过很坏的结局,我想过少年时候就是埃弗顿球迷的欧文,去了利物浦的同城死敌那里也不一定是不能接受的结果。 但是我没有想到结局会这么坏。
今天,梦醒了。 看到欧文笑着举起曼联的围巾,我几乎忍不住要落下泪来。
早晨用了各种肮脏的话语咒骂过我的昔日偶像,现在终于能平静下来了。用泥菩萨的话来说,只有强队能够为欧文提供足够的战术支持,所以欧文选择的最好球队依次是:阿森纳、曼联、利物浦、切尔西。这样来看欧文去曼联也并非毫无道理。 只是曾经利物浦的旗帜,真的忍心穿着红魔的队服和我们在战场上拔刀相见?下次见面时,他还敢不敢听安菲尔德场内嘘声?他还敢不敢和昔日的战友拥抱?他还敢不敢抬头看这默西塞郡红色的天空?
我曾经想把这样的文章结尾送给欧文: 虽然没有了风速,却依然是尖刀;虽然伤折了翅膀,却依然是天使;虽然你的内心充满痛苦,可是你一笑就为我们带来春日的阳光。无论你将会在哪里落脚,安菲尔德永远是你的故乡;无论你身披什么样的战袍,我们永远为你歌唱,永不独行。 不好意思,这个结尾作废了。
新的结尾是这样的: 2001年的老特拉福德,金童圣·迈克尔·欧文在进球后奔向教练席上的红鼻子弗格森大吼:“I'm kicking your fucking buttocks!” 八年之后,同样的两个人,浪子迈克尔·欧文和红鼻子教练弗格森,在接到后者的邀请后,前者对着媒体说:“I agree without a moment's thought.”
昔日的金童,昔日的天使,从今天起,我不再是你的球迷。 再见,迈克尔·欧文! June 18 有关时间的随笔——一年 我们太习惯年岁这样的时间单位,从初一到除夕,每一个轮回就意味着又一轮的成长——有时候我们说自己长了一岁,有时候我们会说自己老了一岁。这是岁月留给我们的惯性。 可是有的时候我们更习惯另一种年岁:从夏天到另一个夏天,从九月到另一个九月。是的,有人会说这是足球和篮球的一个赛季。不过我相信更多的人会知道我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出生在夏至的我,这样的轮回就更加的清晰。每一岁的成长,相伴的都是这样的一个季节——是什么样的季节啊?是相遇,是别离,是欢笑,是哭泣。 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嘴上并不喜欢的夏天,恰恰是我的季节。 我要说的就是这样一个夏天到夏天的年份。那年的生日,我拿起报纸,报纸上毫无感情的文字写着某个大学的录取分数线,高出二十分的数字。 我打电话给老娘,说咱这生日还过么?老娘说,过啊,说了给你过生日就得给你过,考不上也要过。于是就在那天,在断电的夜里,我吃下自己自八岁那年出事以后的第一个生日蛋糕。 几天之后我的恩师亲自上门来找我聊天,那是他唯一一次进我和我姐的家——是的,他先后教出了两个同姓的好学生,只是第二个没有第一个那样成功。心照不宣,我们都知道这一趟的目的是什么,当他终于问到我的打算,我毫不犹豫的说出我要去市里。我想他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决定我是多么的难以说出口。 原因在他说过的话里:张清,李小安,还有你,我总以为你们三个里面,会出一个高分。没想到都没考出来。 没有挽留我,因为他也知道学生必须离开。 在家里准备着复习的材料,耳送一个又一个人去往各处。有很多人喝醉,其中不包括我。市里那边已经联系好,只等又一个年头的到来。 老娘问我给你插到应届班去怎么样?我说搞笑么,我一个社会青年了我和那群孩子一块读,不干。讽刺的是到报名的那天学校的人不由分说直接把我安排到应届班去了。后来的事实证明一个道理,别人给你拿的决定,就算你并不愿意,也未必不是最适合你的。 看到很多熟悉的身影,一块来的人还有很多。我并不为此感到愉快。 要学的事情有很多,包括说普通话。李小安曾经对我说“没有想到你普通话说的那么好”,但是到了平常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不适。就在第一次班会迎新的时候我差点流下眼泪。不是因为激动,纯粹是因为说普通话容易动感情。 那时候老师和同桌都说我是一个文静的孩子。一个月后班主任再找我的时候,就改口说“你是一个活泼的孩子”了。我的心很懒,嘴却未必。所以我惯于在老旧的环境中呆着而不愿改变,即使明知这环境不是最好的,可是到了必须要改变的时候就要走人。换地方,我才发现自己比想象中更勤快。 开学后的第一次集体操,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用普通话。我惊异于这个环境怎么会有人认识我,后来发现原来不止一个——全都是老乡,但是是小一届的孩子。我直到见到第二个的时候才知道第一个女生原来是会说家乡话的,从此以后和第一个女生再没联系。一个用普通话和你交谈的老乡,和你一定不是一路人。于是在很多个月以后,她在后面拍着我的肩,我告诉她:“我想一个人呆会儿”。 一年的时间会让你经过许多路人,可路人就是路人,即使你记得他们,他们也不会给你留下任何痕迹。 第二个是某辉。那一年的冬天我总觉得自己的身边有眼睛在看我,后来终于忍不住在楼道口我喊出了她的名字——呵呵,这好像还要感谢小白的情报。喊出她的名字之后我们在楼道里聊天聊了半个晚上,上课的铃声都没有听见,直到被教导处抓住。后来的故事有幽默有无奈有误会,可是这个相遇,有这个相遇就够了。 我应该改一改之前说过的话,很多路人,也一样会给你留下各样的痕迹。我并不否认,那一个在楼道口站着聊天的晚上是美妙的,在城市的夜里,有人陪你这样毫无忌惮的谈心,总是美妙的。这样想来,某个丫头当时的气愤也不是毫无来由。 几年之后那个班里组织同学聚会,我问小倩说Alphar和小白他们去不去,被回“原来你就只关心这么几个”。我很不好意思,我关心的人历来很少,即使在高中的班级,能让我在相隔数年之后还记挂着的人也聊聊无几——李小安,燕子,某兄弟,基本就没了。相比较起来,那个班级我记挂着的人甚至会多一点。 Alphar是我在市里第一个同学。至于第二个是小武还是王健,记不得了。可是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发现,就是这第一个同学,和我的联系也在逐渐变远——我说过我是一个懒惰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在四年之后决定去参加一次聚会的原因。也正如小白说的:好不容易见一次,拍张照片呗。 那个班级很有意思,我直到现在仍然这么觉得。在离开他们两年以后,我陪某女生走在市区的路上,她再一次对我说“我觉得你们的到来把这个班变了”,我说变复杂了是吧。能不复杂么?你们还是高中生,我们都社会青年的编制了。 社会青年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不想别的,等着一年以后再拼一把。 可惜的是我们这些人都没这么做。 更可惜的是,到第二次机会的时候,很少有人比第一次考得好。 我想起一开始考完试以后回到家里,叔叔说“在那个班里不用争尖子就行了”,我回头甩了一句“为什么不争”。现在想想,那大概是我在学习上最后的勇气。 班里的第一永远是一个女生,也就是小倩。我一直觉得一个年级的第一名被一个女生霸占着是一个很不公道的事情。我高三时候见不惯张清和李小安,就自己上去了。我高四时候见不惯小倩,但是我非常清楚自己是上不去了。那么多次我在心里想着:如果我从高中一开始就在这个班级——但是哪来的如果。于是还是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倩在那个位置上一直呆着。后来我把这个希望寄托在某丫头身上,可惜依然未遂。 丫头和晓夏是同桌。如果没有后者,我不会走近她。 和晓夏认识,大概是因为她的特殊。直到我发现她是动漫迷才终于找到共同语言。她给我推荐看《死亡笔记》,看《火影忍者》,那时候我已经很长时间没看过新鲜的漫画了。她说喜欢L,我当时还笑怎么喜欢这么一个怪人,后来自己也被L吸引得不可自拔。我告诉她我喜欢兜和雏田,她也笑我奇怪。 有人说晓夏孤僻,我却没有感觉。直到后来她跟我说起她家中的情况。从那以后经常有人跟我说起家庭情况有多差,我只有笑笑。聊胜于无的意思,其实不是所有人都明白的。 那一年我抽空常去一条叫“盗版一条街”的地方去买旧杂志,买了以后把里面的赠品就给晓夏了。不知道她后来是不是觉得有亏欠,想还送我东西,就在小摊上买了一个“晓”字送给我。 “我想送你别的你可能不收,这个你一定会收下的。” 当然会收下。没多少钱的玩意儿,但毕竟是我们的名字。 晓夏到这一年最后的时候和男朋友分手。她问我要不要去和她同桌。我在想她也许需要这样一个人,但是人总是自私的,尤其是在命运再次降临之前只有一个月的时间里。 几个月以后她在网上看见我,说起这件事情:“我当时就是想找个人说话”。 没有去说话的原因有很多,自私是一个,害怕也是一个。如果当时我走过去,又会是什么样呢,我不敢想。 也许就不只是一年的情分了吧?可是谁知道呢? 至于小盼,更加难说。 如果没有小盼,我恐怕很难考出当时的成绩。而如果没有我,她会考出什么样的分数呢?我对她说我始终觉得如果班里有人能在最后胜过小倩,那就非你莫属。可是最后她却差了很多。于是后来她没有去北京。 而我,也一样没有去。 最后我在回家的车上对她说:“如果五年以后我们都考上了北京的研究生,而我们依然单身,我就追你吧。” 这句话很无耻,因为谁能保证五年以后的事情呢?现在我很庆幸的是,这句话的两个前提,我们都没有实现。 那一年的中途,我在家里陪兄弟们喝酒,依然有人喝醉,依然不是我。席上平凡的话让我一阵感动:哥几个里面最有出息的就是你了吧,我们都等着你考出来。 那一次饭局老航没来。后来的事情让我们知道了他为什么没有到。 回学校后的第一次考试,心情有些忐忑。在考试的第二天,和我一起复读的老乡告诉我说,老航跳楼了。我说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他说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我不确定,可能不是真的。 考完试的那天晚上洋子来电话,我劈头问他老航怎么了。 他说我告诉你,你别哭。 我确实没有哭,我只是在第二天的时候,一个人站在楼上,看风起云落,直到夕阳满天。 我知道有人在为我担心,于是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老娘说她听说出事以后给她所有的孩子打了电话,只除了我——所有人都知道要瞒着我这件事情,只除了我那没心思的老乡。 我说你甭担心,你儿子你还不清楚么,啥事咱挺不过来啊。 老娘说是啊,我给你姐打电话的时候你姐也这么说,说瓶子肯定没什么问题。 我一直小心照顾着家里人的担忧,因为我知道她的压力甚至比我还大,只是在命运降临的第一天我忘记了这个事实。我给家里打电话说:老娘,咱数学又没考好。 挂了电话后没一会,就接到苏州姐姐的电话,说你妈跟我说了你数学没考好什么什么的……我当时心里一晃,又让她操心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数学考的无可挑剔,但是为了发泄我的郁闷我考完数学以后去打球,把脚崴了,很久都没有恢复过来,这才是最惨的事情。 于是就看我第二天一瘸一拐地去了考场,这一年就快到了尾声。 那天晚上大家终于得到了解放。我和alphar、晓夏他们几个人难得的一起去逛街,纯粹是逛街,没有任何别的事情。到后来回学校的时候他们刻意与我和小盼保持着距离,我们笑笑:何必呢。 说“何必”的原因是我们在回到学校以后,又在操场上坐了半个晚上。 如果时间能够让我再回到那个晚上,再重复一次这样的经历,该是多么愉快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经历,一辈子就只有一次吧。很奇怪,我第一次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晚上,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而这一次,我想我能一直记住。 几年以后我问小倩,我和小盼以前的事情是不是很暧昧,她甩我一句:你才知道啊! 其实我很讨厌这俩字,从高三那年开始就讨厌。但是很多事情,没有办法。 后来有一年的寒假我去她的村子探亲,正好碰上,两个人在屋子里坐着聊了一会。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 分数下来的时候我有些意外,因为数学成绩比想象中要好一点——听说了其他人的成绩我才明白何止是好了一点。后来听别的同学说起我们班的数学老师夸我聪明,说这孩子刚来复读的时候数学那么烂,最后却考得不错。其实哪里是聪明,在这一年为了数学我几乎完全放弃了语文和英语这两科,这一点老师们又怎么会知道呢。只是大学以后的事情让我觉得这个代价真是太大了。 复读的那帮孩子,基本上都考得不好。我四处看看,自己竟成了复读生中名次最高的,说实话,我并不为此感到高兴。 市里的人确实和县里的不一样,孩子们开始准备自己联系学校了,武汉的或者合肥的,当然还有北京的。这一年的末尾,我知道自己肯定能去了去年没去成的学校,但是心里却想着另外的地方,北京,北京。 然而我在考完试的第三天,就带着伤脚踏上了南下的列车——毕竟在自己的心里,还是有着这样的准备:上海,可能是我今后四年生活的地方。 同济的学生似乎在军训。外滩人山人海。苏州倒是个好地方。 填志愿的时候我努力地想让自己填上北京学校的名字,北师大,北师大,北师大……但是姐姐电话里的声音很急:你一个理科生你去师大读什么? 很多孩子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目的。那么多人去了武汉,那么多人去了北京,晓夏去了山东,丫头去了合肥。而我直到交志愿前最后一刻才终于写上自己的目的地:上海,城市规划。 和去年一样的地方,但是不一样的是,去年我情知自己只是在撞大运,而这一年我确切地知道只要我想,我能去我想去的几乎每个地方。殊途同归,所以家里那边才会有人说:他就是想去他姐姐的学校。 那时我想起一年之前的那个夏天,我和叫某个欢欢的女孩坐在台阶上,她这么问我:人总要自己把握一次自己的命运吧?而在五年之后,我还是在想:是不是别人帮你做的决定,即使你不愿意,也未必不是最适合你的。如果我去了北京,去读师范,又会是怎么样的情况呢?不能想象。 丫头去了合肥,如果不是合肥而是北京或者南京,我大概会让自己不去上海的决心更坚定一些。但是合肥,只能说罢了罢了。从此分两地,抱着一个我们都知道不会兑现的诺言,各自为家。又过了一些念头,在另一个命运分叉的路口,我问她去哪里读研,她说在本校,我说我大概也要在本校。我们笑笑。我说原来你还记得,她说是,我还记得。 记得又怎么样?我有时候情愿自己记不起很多事情,这样人可以活得更潇洒一些。 那年的暑假过得异常漫长。某辉约我出来的时候我几乎说光了自己能说的狠话,现在想来真有些后悔。可是我毕竟没有失去和她的联系,这一点甚至要超过晓夏和小盼。 马上又要到九月。 回头看看这一年留下的东西,真远远超过我的预想。那么多人,那么多故事,我写下的,我没有写出的,我都还记得,虽然有时候模糊,有时候却比雕刻还真切。这是我二十个年头里最重要的一个,因为相遇,因为别离,因为欢笑,因为哭泣,因为你们,因为我自己。 当火车开往南国的秋天,我知道另一个崭新的年份,已经降临。 在四年之后的又一个夏天,我写下这些,或许纯粹是为了纪念,或许不是。我想让自己留下尽可能多的回忆,无论是在现在,还是更多的一年过去之后的将来。很多时候我是一个活在回忆之中的人,这一个毛病至今没有根除。余华说的好,其实写作,是为了再活一次。 March 14 老故事·十六——虎父我一直相信虎父无犬子的说法是有其道理的,虽然事实上很多证据都在推翻这个结论,但与此同时,很多貌似能推翻这个结论的证据其实并不是那么站得住脚。我前面说过“纸上谈兵”的将门虎子的故事,赵括之于乃父,未见得折杀了家族的荣耀。今天要说的将门虎子,恐怕就没那么容易被人承认了。
父亲名字叫刘备,字玄德,后世被称为“蜀汉昭烈帝”。顺便说一句,此人也是河北人。 儿子就不用我介绍了吧……
刘备在演义和民间传说里往往被塑造为一个仁义之主,到罗贯中那里更是夸张到“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但是之所以这么做,并非真的就一定是正统思想在作祟——其实看看罗本的演义(并非一般市面上见到的毛修本),曹操也是作为正面人物出场的,但是为什么刘备可以是仁德,曹操一定是奸雄,历史自有答案。
刘曹孙三人对待臣下的关系是更不相同而且很有意思的。以一篇《让县自明本志令》宣扬了自己“不论德行,唯才是举”的纳贤主张的曹操,前期看起来真的对人才如饥似渴,所以才有了倒履迎许攸、火烧投降书等一干脍炙人口的典故。但是后期的曹操不得不令人扼腕,在称王的道路上,先后逼死绝对股肱荀彧,诛杀美男子崔琰,疏远多智谋臣荀攸,如此事例,不一而足。不得不承认后期的曹操是有些唯利是图的,但是比起孙权来,他还是要好很多。 被兄长称为能“举贤任能,各尽其心”的吴国第一代皇帝,与臣下的关系堪称一个尴尬。貌似对所有的臣子,孙权都是同样的态度,那就是怀疑。甚至就算在国之将亡的危难关头也是如此——周瑜赤壁管孙权要五万士兵,孙权说“五万难卒合”,给了三万,结果赤壁一结束孙权自己带着十万去打合肥了;对周瑜如此,对鲁肃亦然,鲁肃生前孙权对他堪称尊重有加,死了以后马上对吕蒙说鲁肃这家伙就喜欢吹牛其实没那能力……这还是次要的,看看孙权称帝以后,有多少绝对核心的臣子都不得善终,就知道这样一个帝王究竟是怎样的帝王了。想想周瑜鲁肃陆逊张昭这些人与孙权的关系,真是不得不说孙权的气量实在不配做一个皇帝。
刘备不一样。比起孙权来,刘备其实有很多机会可以搞死他的大臣,但是昭烈帝无人能比的气度实在不愧是汉室帝王之后。法正在刘备入川后得势,对以前的人睚眦必报,但是刘备不理会,依然把他作为左膀右臂。糜竺的弟弟糜芳投降东吴,导致关羽和荆州的失败,糜竺主动请罪,刘备扶他起来说你弟弟的罪不应该加在你身上。后来刘备罚吴失败,江北的黄权无奈之下带军投奔曹丕。按照规定,蜀国应该扣押黄权的家属,但是刘备不这么做,说“黄权降魏不是他的问题,是我对不起他。” 再想想孙权是怎么揶揄张昭的吧:“当初要是听了你的话(指赤壁降曹一事),我还有这荣耀无比的今天么?”两相对比,高下立判。
下面要说正题了。我之所以相信虎父无犬子,乃是因为我相信家教的力量。我知道大家对刘备临终前告诫儿子的两句话都有印象: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这样的家教环境里,我坚持不相信刘禅真如“此间乐,不思蜀”里面所表现的那样没心没肺。 而事实上,蜀汉在刘禅执政时期,虽然内部政治派系斗争厉害,却是三国里面最稳定的一个政权,这固然与孔明的能力和遗产有关,却未必没有刘禅的作用。看看《后主传》,历史的真相多少会出来一些。最简单的说一句,同样是帝王与能臣,曹丕曹睿之于司马懿如何?刘备刘禅之于诸葛亮又如何?信任的作用是相互的,魏是反面教训,蜀才是正面经验,至于吴,哦,他们知道什么叫信任么?
只提一件小事,就知道刘禅身上有多少乃父的影子。 夏侯渊这个名字应该不陌生,这个人的身份很特殊,一来他是曹操的族弟,也是备受曹操重用的一流统帅;二来由于机缘巧合的关系,他成了张飞的堂岳父(就这么叫吧)……额,事情是这样的,说某年夏侯渊的侄女上山砍柴,被张飞捡到了,这时候她大概十三四岁,然后张飞知道她是夏侯家的,名门望族之后啊,就把她娶了——不得不说这做法好像有些流氓……;第三,夏侯渊是在定军山死在黄忠手上的。(定军山之后张飞由于妻子的缘故请求厚葬夏侯渊,这也是理所当然了。) 这多重身份造就了另一个人的尴尬,这就是后来由于受当政者猜忌而被迫逃亡蜀汉的夏侯渊的儿子夏侯霸,也就是张飞的大舅子。此外由于张飞的女儿是刘禅的皇后,所以夏侯霸就是刘禅的舅舅,额,关系果然乱了……夏侯霸来到蜀国以后可谓诚惶诚恐,原因就在于他爹和蜀汉那档子事儿。结果刘禅非常敏锐地观察到了他的窘迫,一见面就握住了夏侯霸的手,说:你家先父是死于战争,不是死于我家先人之手——明着看这是为蜀国开脱,其实真实的目的在于帮助夏侯霸摆脱心理阴影,你想想夏侯霸投奔到杀父仇人的国家,是多么无奈的选择,而这时候如果两边都惦记着这件事情,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 刘禅的表现还没完,一般来说说到这里其实也就够了,刘禅不,刘禅牵出了他的儿子,指着夏侯霸说:孩子,这是你叔公。 ——这下看谁还敢排斥夏侯霸!
其实你说刘禅可能对这个舅舅有感情么?说有那是屁话。刘禅之意,无非是宽抚一个走投无路的降者的心,而做到这个份上,真可谓仁义了。 而之所以刘禅能如此,我相信,绝对是他父亲言传身教的功劳。
至于之后“乐不思蜀”的表现,我只想说,看看司马家对待曹家的手段,刘禅的表演,恐怕是迫于自保的无奈之举。当然这是我的猜测,让我证明我是没有办法的。
March 06 四年 又到了这个日子。你离开之后的,第四个年头。
我也会想我每年的这个日子,静坐在椅子上,旁若无人的写些文字,究竟是为了什么。毕竟我无论怎么写,无论写在哪里,你也不能看到了。然而我还是会写,而且一定要用第二人称的称呼,就像你还在旁边一样,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其实这么傻的人,不止我一个。
就像我们每年看你的时候给你烧的那些纸,你又真正能用得到么?在别人看来,我们又是以什么样的身份站在你的面前呢?我甚至有的时候会想,如果你真的有知,看到我们做的这些,会是什么样的神情呢?笑么,或许也是带着嘲意吧。
但是即使如此,我也会写,我们也还是每年都去你那。也许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仅仅凭着惯性做着这些——这也是我们唯一能做到的了。
可是真的是惯性么?就像某人在去你那之前说的,结婚的前一天,我又梦见他了。
说点开心的吧。
是的,又有一个人结婚了。在你和杨之后。我想还有一个也快了吧。马拉松的那位基本也尘埃落定了。剩下的谁,也就我和洋子了吧。老大那天忽然想起当年的话来:这不就是我们的梦想么,一群哥几个坐一桌吃饭,旁边带着自己的媳妇。
这一天终于不是很远了吧。
想想也一笑,你竟然是我们这几个中成家最早的。只是我至今为止,都不知道你的那另一半,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呢?
今年的寒假,这些人终于拿起相机拍了张合照,拿到照片以后,我姐姐看着看着,说了一句,你们之间为什么还空了一个位子——
这不就是你应该站的地方么?
临走前的那天,坐车从家里出来,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笑着飘过,我问叔叔说,这是谁呀?他说,这不就是谁的妈妈么?
她老了,确实老了,可是脸上终于有了笑容,我想,大家的生活早就正常了吧。
也包括我,也包括我们。
只有在某些突如其来的夜晚,在梦里相遇。就像某一支歌里唱的:等春暖花开,开满我们阳台,你又飞奔过来兴奋地大喊着,嘿,这次我最快。
可是歌曲毕竟是歌曲,梦毕竟是梦。
再次拿起西川的话:我们说,“死者升天”,意思是生者还要继续赶路。
忽然想起一首外国诗歌。录在下面吧。
我们是七个
华兹华斯 我碰见一个乡村小姑娘: 她说才八岁开外; 浓密的发丝一卷卷从四方 包裹着她的小脑袋。 她带了山林野地的风味, 衣着也带了土气: 她的眼睛很美,非常美; 她的美叫我欢喜。 “小姑娘,你们一共是几个, 你们姊妹弟兄?” “几个?一共是七个,”她说, 看着我象有点不懂。 “他们在哪儿?请给我讲讲。” “我们是七个,”她回答, “两个老远的跑去了海上, 两个在康威住家。 “还有我的小姐姐、小弟弟, 两个都躺在坟园, 我就位在坟园的小屋里, 跟母亲,离他们不远。” “你既说两个跑去了海上, 两个在康威住家, 可还说是七个!——请给我讲讲, 好姑娘,这怎么说法。” “我们一共是七个女和男,” 小姑娘马上就回答, 里头有两个躺在坟园 在那棵坟树底下。” “你跑来跑去,我的小姑娘, 你的手脚都灵活; 既然有两个埋进了坟坑, 你们就只剩了五个。” 小姑娘回答说,“他们的坟头 看得见一片青青, 十二步就到母亲的门口, 他们俩靠得更近。 “我常到那儿去织我的毛袜, 给我的手绢缝边; 我常到那儿的地上去坐下, 唱歌给他们消遣。 “到太阳落山了,刚近黄昏, 要是天气好,黑得晚, 我常把小汤碗带上一份, 上那儿吃我的晚饭。 “先走的一个是金妮姐姐, 她躺在床上哭叫, 老天爷把她的痛苦解了结, 她就悄悄的走掉。 “所以她就在坟园里安顿; 我们要出去游戏, 草不湿,就绕着她的坟墩—— 我和约翰小弟弟。 “地上盖满了白雪的时候, 我可以滑溜坡面, 约翰小弟弟可又得一走, 他就躺到了她旁边。” 我就说,“既然他们俩升了天, 你们剩几个了,那么?” 小姑娘马上又回答一遍: “先生,我们是七个。” 是的,我们是七个。
2009年三月。 March 01 老故事·十四——拜土今天讲个非常短的故事,有关春秋时代最强霸主晋文公的琐碎之一。
文公姬重耳因国家被后妈和弟弟掌控而漫长的流亡生涯历来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途中发生的种种故事,或惊险——如履鞮之刺,或浪漫——如齐姜之贤,或轻松——如咎犯(狐偃)之笑,或遗憾——如介子推之狷介。今天说的这个故事没有什么娱乐性,仅仅有关所谓“霸”。 文公之所以霸,晋之所以自文公以降在霸主地位历经数代屹立不倒,或许从下面的小故事中能看出些端倪。
有时候想想春秋时代的所谓公子们有时候也挺可怜,晋文公在外流亡了十九年方才回国,这算修成正果的。修不成正果的呢,如伍子胥带走的那位,一生不过终老他乡而已。而流亡的路有多难,恐怕文公比后来的孔夫子明白的多。孔夫子不过“累累若丧家之犬”,好歹日子还算过得去。文公在娘家呆了十二年,在齐国呆了五年,在楚不知道呆了多久,这是美好的时光,因为齐楚有明君,方才重视重耳;如卫公之无视,曹公之偷窥,那简直是连使臣都不如的待遇了。 卫国不接纳怎么办,只好继续走,到了五鹿这个地方,实在是没饭吃,饿得不行了——在传说中还有介子推割肉给文公吃的故事,应该是假的。管野人乞食,也就是农民。老农笑了,说你不是个公子么,还管我要饭?就把在碗里盛了点“食物”给他了,文公一看,勃然大怒:我管你要吃的,你给我一碗土! 就要拿把这碗土扔回去,这时候旁边的赵衰——赵成子衰,记好他,这就是后来赵国的祖宗——阻止了他,他说: 主公咱们为什么日子过得那么苦啊?不就是没有国土么!现在他们给你这土,就是给你国土啊,请主公拜受! 文公一听,还真觉得是这么回事,老老实实下拜收了。我估计那时候那几个老农得看楞了:这人是不是饿傻了?
文公在狄国的十二年没有消磨掉志向,在齐国被美妻和优越的待遇暂时蒙蔽了心志,直到这时候我们才看出他心里对故国有多么大的渴望。 值得一提的是赵衰,作为赵家的先祖,他用自己的仁德为后世做了突出的表率,在这里对“野人”的尊敬仅仅是一个小事,文公掌政后,赵衰虽屡屡把应该属于自己的地位让给别的臣子,事实上真正起到了股肱之臣的作用,在文公霸主的道路上的辅佐作用几无人可比——而这种辅佐,主要是“仁”的贡献。 赵衰的儿子赵盾,也就是赵宣子,晋国文公之后两代的掌权者,也以“仁德”出名,在历史上有关赵盾也有个小故事,说晋灵公(这个昏君……)要杀赵盾,雇了个刺客,刺客且霓于是上路,看见赵盾大早晨起来就穿着盛装坐等在上朝的路上,闭着眼睛休息,立刻被赵盾感动了——这等忠臣杀不得啊!就跟赵盾说:我是主公来杀你的,但是被你感动了,我不杀你吧,又没法回去复命,你看好——啪咭一声,自己撞树撞死了!
当然后来赵盾虽然没有死在自己人手上了,可是有赵穿弑君一事,才有后来赵家灭门惨案,才有了经典故事“赵氏孤儿”的传说,这是后话了。
我只是想说,赵国之所以成为日后三晋之首,不是没有道理的。 February 21 老故事·十三——长平晚上无事,重新捡起老故事。我说了,我主攻历史,其次才是文学,呵呵。 准备最近几个老故事都讲故乡的人,燕赵的传说。我说过我最喜欢的时代在先秦,而在先秦最喜欢的国家是晋,春秋的晋,后来战国的赵。个中原因未必都是乡土情怀,而是燕赵自古以来慷慨悲歌的传统。
先来讲长的,被我称为春秋战国最大悲剧的长平之战。
纸上谈兵的故事大家都听过,传说中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赵国一代名将——我认为其军事才能足以媲美被称为战国四大将中的廉颇和王翦,至于李牧和白起则在他之上——马服君赵奢生了个天才儿子,谈论兵法的时候头头是道,我们都知道,他叫赵括。 马服君死前对这个儿子的担心恰恰在于他的天分:用兵打仗哪里像说的那么容易,你老子我一开始是管内政的,后来一步步积累经验才成为名将,你把打仗看得那么轻易,真正到战场就完了! 后面的故事都知道了,赵括被他老爹说中。
都知道“纸上谈兵”,但是知道这故事的人中很少知道这失败意味着什么,知道这故事的人也很少有人知道背后的赵括是怎样的能力。
长平的起因很搞笑,一次决定了整个战国命运走向的战役,是因为战国四君子之一的平原君的贪心引起的。公元前262年,白起攻占了韩国野王城,切断了韩国上党郡和国都的联系。韩国想献出上党郡向秦求和,但是上党郡守冯亭不愿降秦,请赵国发兵取上党郡。赵王就问平原君,也就是事实上赵国的相国,说你看这事怎么样,平原君说,送上门来的便宜哪能不占啊!另一个谋士貌似是虞卿,表示反对,但是平原君的地位多高啊! 由此可知战国四君子不是都很牛逼的,除了名气大。说句题外话,四君子唯一一个真正的强人是魏国公子无忌,也就是信陵君,其余孟尝稍好,平原君没有远虑,春申君没有近忧,都是言过其实的人。
秦国一想嘿,你倒捡了便宜了,二话不说,打。 就在长平一带对上了,这时候双方的主帅分别是王龅和战国四将之一的廉颇。秦兵善战,赵兵又无地利,总之一开始廉颇输了两阵。但是名将之为名将未必就一定在于战无不胜,廉颇看到初战失利,很有战略性的开始坚守,秦兵再尖锐,能破我这最强的盾么? 我说赵国的防御战最强是有道理的,看看后面李牧的表现就知道了。
秦国急了,说你守着我怎么打,我这还操劳着呢。关键时刻还是智慧有作用啊。范雎——就是那个提出“远交近攻”的人——就使了反间计。这计谋的基础是,赵王对廉颇长期坚守不出也大有意见,于是间谍就说廉颇怕秦国啊,要投降了,其实秦国最怵头的人是马服君。什么?马服君死了?有他儿子啊! 这就看出一个皇帝身边有个智囊是多么重要,往后推四百多年,诸葛亮六出祁山,司马懿坚守不出,诸葛亮拿女人衣服挑衅,司马懿经不住众将愤怒,说这样吧,我上表请战。曹睿当时看见这表就问,这怎么回事啊,旁边刘晔就说了:搞笑呢?司马懿是司令,真想打仗还用从西北不远万里上表洛阳来请战的?这肯定是他想让皇帝不准,然后他就有理由继续坚守下去了。 可惜赵王身边的平原君起不到作用啊。
于是马服君的儿子,也就是赵括,替下廉颇。廉颇后来一怒之下出走南楚,才有了“尚能饭否”的故事,这是后话。 赵括一上来,秦国立刻有举动,战国最大战争贩子白起暗中替下王龅。正式导演这场大战。
当时江湖传言,长平一战之后,若果获胜的是秦,那么最后统一的就是秦;如果赵获胜则天下归赵。一来论军事实力(战力),其余五国均远非两国敌手,二来长平一战双方投入的兵力是令人瞠目的——都是倾国之兵!赵国方面投入了四十五万大军,按后来燕人的说法是这一仗打完以后赵就没成年男子了,这虽然有些夸张,但是大体还是对的。而秦国前后投入的总兵力很可能超过六十万,史记中的说法是“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而打完仗以后呢?司马迁说:“国内空”。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称这一仗为“长平绞肉机”。
白起来了以后佯败引诱赵括,赵括果然上当。真如马服君所说:把战事看的太轻易了。贸然深入之后,赵括悲凉地发现自己粮道被切断,陷入白起的包围了。 如果赵括真是军事白痴,也就没有后面的故事。 事实很明显了,援军不来,赵括必败。但饶是如此,秦王却非常看中这块貌似到手的肥肉,亲自去河内一带督战不说,还发倾国之军来围剿赵括。对于垂死之人,有必要凌迟么? 那么答案只有一个:赵括带兵坚守的能力太出色了!
长平一战从四月打到九月,赵括被围是七月的事,到九月的时候已经断粮了四十六天。据说军中有自相蚕食的惨状。 自相蚕食这不是历史第一次,也不是历史最后一次。后推九百多年,安史之乱时期,一代神将张巡守城守到断粮,靠什么成就他的伟业的?吃妻子! 所以战争这东西轻易动不得。太恐怖了。
最后赵括只能带兵突击,分部队轮番突啊,对于秦军来所,傻子将军都会有所准备,何况是传奇将军白起。当然未遂。赵国不屈的意志一直坚持到最后,赵括亲自领兵突击的时候,被秦军射死。 赵括或许是个战略上的傻瓜,但不得不承认是统帅上的能手,或许也是赵兵擅长防守的传统帮助了他,这一战他能在完全没有反击能力的情况下逼得秦军倾国而出,而且伤亡过半(“国内空”大概有些夸张,后来王翦和李信伐楚时候先后用了八十万大军,可见秦人生产能力真是惊人!)这些能力,一句简单的“纸上谈兵”能看出来么? 所以不要太相信自己听到的故事,当然也包括我的讲述。 赵军这时候居然还能剩下四十万大军,实在是令人惊叹的防御力。这四十万大军失去了主帅,别无他法,举手投降。武安君这时候做出了一个千古唾骂的举动,在全盘接收降卒之后,他把这四十万大军几乎一个不留的全部坑杀!
后来武安君被人诬陷致死,临死前这个战争贩子对天长叹,说我白起有何罪孽你这样对我?马上他自己就想明白了:我该死,长平的四十万赵人又有何错,我把他们都坑了…… 可惜了军事天才赵括,初出茅庐的第一仗就是整个战国时期最重要的一场战役,而且对手是整个战国时期最有进攻能力的将领,这样的情况下打成这样,其实可以算是不辱乃父之名了。假使他的第一仗不是那么重要,假使他第一次的对手不是那么强大,假使赵国可以多给他一些时间,允许他的一些小失败,让他在实战中成长起来,那么赵括未必不会又是一个马服君。但是有句话我们经常说:历史不容许假设! 好了,天下已定,长平之后,再没有任何一战能让秦军打得那么惨烈。秦军统一天下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了。
后面的故事却没那么顺利,要不我说赵人坚韧呢。长平之后秦王想顺便攻下赵国,白起这时候展现出一代名将优越的战略眼光,说赵人虽然被打残了,但是气还在,现在去打大不下来,然后他称病——这一下把秦王惹急了,终于称为日后处死他的导火索。 然后秦军要乘胜灭赵,于是有了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故事,这是后话。
长平余韵是这样的,说燕国看赵国被打残了,想坐收渔利,就派十几万(貌似是这个数)来攻赵,赵王慌了,调廉颇来防守,结果廉颇不仅仅是出色,而且是无与伦比的完成了任务。他防御下燕国的进攻之后,乘胜追击,险些把燕国灭了!最后燕国无奈,只好割城求和。—— 同志们,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人做不得啊! 不过马上廉颇的主帅位置就又被换了,廉颇心想又玩这个!怒了,才去了楚。 但是马服君的死和廉颇的逃却成就了另一个伟大的将领,那就是战国四将的最后一个,长期守卫北方边防的李牧。 一代将星辉煌升起,可惜迎接他的是只有落日余晖的昔日强国,也许只有这样,才能成就他的历史威名,但是如果能给他一个像白起一样带领最强大国家的军队征战四方的机会,他的名声必定盖过战国所有的将领,记住他吧,赵人李牧,这个以残废的赵国屡次救国家于危难之中,连退强敌,最后死于自己人之手的,战国最杰出的军事天才,没有之一! 这个寒假的一些补遗 回到上海以后发现这里和家里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也许是还没开学的缘故。在我来到南方两天之后,北方天气骤变,大雪漫天,看到妈妈发来的短信让我一阵叹息:去年的时候上海大雪,我在河北,今年我等了一个假期的大雪在我回到上海以后降临故乡,这或许就是命,那么我认了。也许我终将习惯没有雪的冬季,就像我终将习惯没有谁的人间。
后面那半句是我为了对仗故意加上的,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其实我是想写诗了,只是不知道九个月没动的笔,现在还拾得起来么?
这个假期做的最多的表情,大概就是笑笑。我说笑笑似乎成了我唯一的表情了,没有办法,不让我笑笑还让我哭泣不成?大概我真的不会哭了,一滴眼泪也没有——也不是没有,在半夜惊梦醒来的时候,在大风吹痛眼睛的时候,就会发现眼泪哗啦哗啦出来了。 最近这些日子总做些奇怪的梦,有些让我笑有些让我哭的。奶粉昨天说:还没到夏天啊,我想想也对,怎么还没到夏天呢,我就开始发夏了,那么也只能笑笑。说到summer,那个小P还问我假期看见了没,我说你想我也没看见啊。回到上海的时候把刻着自己和别人名字的挂坠翻了出来,也算是个纪念了。其实我在这里一个人说那么多,别人又怎么会知道呢。 所以有的时候我宁愿选择不说。但是我不说并不代表我不想,就像我平常可能会说很多很多话,这也并不代表我很热情。人是有两面的,我相信每个人都是这样,不过未必每个人都会像我这样分裂的那么决绝。于是你会知道我转头之前还在哈哈大笑转头之后立刻沉默不语,这不叫矛盾,这叫和谐。
其实冬天不是好的季节,没有雪的冬天尤其如此了。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是我历经的大部分故事,相遇和分别,都是在夏季,自然这里面包括了L、P、summer&winter等等等等,喜欢用字母表示人也是我的积习了,但是这里我用人格担保没有人叫winter的,我只是为了对仗。甚至我的出生也是在二十几年之前的夏至,所以命运,所以旅途,在这里。 不是说冬天没有故事,但是这个季节总是冷静的时节,哪来的夏天那么浪漫,因此同样的故事发生在夏天或许是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笑笑,我又乱用修辞了,我的个性不是擅长轰轰烈烈的个性——而发生在冬天边只能渐渐沦为平静。我或许是在胡说八道,我或许是在找借口,我或许是在不知所云。但是四年前的冬天你们不记得了我可记得,是的四年前的冬天,那时候的故事足够我记一辈子。四年之后我姐姐指着六个人的合影说:看这里,你们中间怎么还空了一个位置。 所以不要相信冬天,它是骗人的。回忆有的时候也是骗人的,希望也是骗人的,邂逅有的时候是骗人的,浪漫也是骗人的,只有一个是不骗人的:它叫离别。
这个冬天枉自在家呆了那么久,除了绕着县城一圈一圈不知疲倦的唱歌,竟然哪里也没去。MP3里主打的怀旧路线,在2009年初集体怀旧的大环境中竟显得有些流行了。但是所谓怀旧,总是怀着不得归去的消息。年初二的时候应该回肖庄子去看看姥姥姥爷,但是我妈让我去干姐那边走新亲了。我说我不去,我初二回去给我姥姥上坟。在老娘重压下未遂。 我还是那句话,我不孝顺。真不孝顺。 你说我不想回去么,你说我想呆在上海么,你说我把这里当成家了么?那都是扯淡。 可是真的能完全掌控这旅途,那个夏天我就不会来到这里。也不会遇见这些人,发生这些故事,这可以叫缘分,但是我不感激这缘分。
这个冬天我在想,或许寂寞真的是我的生存状态。有的人打不破这状态,有的人能打破但是还没。但是我自己究竟如何,我未必清楚。乱了,乱了。这就是个乱了套的假期,我就是个乱了套的人,就像我的头发就是乱了套的头发。后面那句话没有任何意义,就是为了排比放上去的。
好在马上就要开学了。我希望这乱了套的假期能就此了结。 我也说过,幸福就是拥有希望——至于我前面说的那句“希望也是骗人的”,我们现在不要去管它吧,这几天上海气温骤冷,但是马上会过去的,毕竟都已经快到三月了。春天还会远么?夏天还会远么!
最后写上我偶像的一句最经典的台词:
我叫三井寿,是个永不放弃的男人 February 03 立春·二三事 眨眨眼睛,明天就到立春了。这时间过得真是,那小沈阳说了: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哈~;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过去了,哈~
所以趁着还没闭眼,多看点事;趁着还没闭嘴,多说点话。 之一 立冬的时候我还说我回到家来有什么在等着,现在看来真真一厢情愿。看天气预报的时候总会怅然若失,为什么这鸡头也白了,鸡胸也白了,鸡脖子这就总是红日当空呢?于是又想起一年前曾经用过的签名:注定我将怀念曾经的大雪。 罢罢,我终将习惯这没有天地大白的冬日。
之二 同学聚会之前nice就问我你想看的人怎么就那么几个,我说是啊,我才来这多长时间。为什么去参加这个我很抵触的东西,是我在看以前照片时发现很多人我都叫不上名字来了,我心说这不太好,我好几年没去了这次再不去估计有人也不记得我叫什么了。 想见的人终究是有人来了有人没来,来和没来的人都在我预料之中。所以并没有太多的怅惘,但是遗憾总是有的。 话说再次看见小白的时候还是那个德性,毕竟是在川地呆久了,皮肤甚至比以前更白,真不错。小白说以后还不知道再过多少年才能看见你了,快合张影吧。 好你个小白,笑笑。
之三 前面和别人吃饭,碰到一个叫S的姑娘,怎么看都觉得像是以前同学。我心说难道是我小学同学?怎么想不起像的是谁来? 过了几天以后脑子里一个激灵,知道像的是谁了。 像是L啊。 有些乱,我之前还曾经说过我在外地看见那么多熟悉的面孔,竟然没有一个长相似L的人出现,现在却出现了。 其实也没什么,仅仅是长得有些像而已。
之四 这个冬天过得也真不像冬天。 January 23 蝶,请你留下名字 如题。
到我这里来留言的,大抵都是些知交、故人,匿名的话,我可没办法猜这是谁。所以请你把名字留下吧,如果连名字都不让我知道的话,还怎么有权利说我遗忘了谁说我误会了什么呢?
想不留下误会,让别人知道是最起码的步骤了吧。 December 28 写在2008的尾巴上 去年的总结言犹在耳,竟又到了这一年的末尾。今天是冬至,上海这天气终于有了冬天的感觉。晚上借着看球的理由来到网吧,其实还有个心思是写这东西——夜深人静的时候提笔写些东西已经是传统了,忽然想起来以前大一没电脑的时候每周六都会来网吧,笑笑。
做总结的时候会有很奇异的心情,幸好的是去年的预期没有像前年那样定量,所以回过头来看去年总结时候写的那三句话,很好,我竟然都完成了——我终于有一年可以完成上一年的任务了。
这一年的生活改变了不少,这一点我在不同场合说了很多次了,这些改变未必都是一个人变成两个人。想想自己以后的路,便知道这改变总是要来,只是改变向哪里,未必却是之前可以预期的。 我总说自己习惯了寂寞,我总说寂寞对于我来说是欲罢不能的毒瘾,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总会有很多感觉,这种东西怕只有我自己能体会。而夏天当我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越走越慢之后,终于坐了下来——我想这样的行走,以后还是停一停吧?就像昨天我走在路上,一个人唱着歌,慢慢却有了舞蹈的冲动,于是拿出了手机。 这个习惯了寂寞的孩子要开始习惯没有这种寂寞,终究还是要一个时间,不过,我很庆幸看到自己在这条路上越走越顺。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故事,有时我是当事人,有时我是旁观者,有时我弄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最多的故事还是悲欢离合。其实看多了这样的离合,心里就冷了。说错说错,心或许是热的,眼却怎么也热不起来了。我去年就说过自己是一个眼极冷的人,今年看看也还是这样。我曾试图改变这样的眼冷,终究还是没有成功。 好好,其实冷眼才是惯常的李平。就像刀子嘴才是惯常的李平,喜怒不形才是惯常的李平,一样的。
我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个年头,我竟然比往年更加怀旧。以前说过自己“不可救药的恋旧”,以前以为这样的病,根本上还是因为对现实的不满,现在看来原来不是这样。 书架上面还挂着四年前谁送的刻着我们名字的挂坠,我也是今年才又注意到这个小玩意,抬头的时候看到它,一阵唏嘘。就像我今年才又把大学以来收到的信拾起来看了一遍,然后才发现到以前原来自己是这样的人。 很多话我们再也不会说了,很多故事也便再不会发生了,这或许是遗憾,未尝不是好运。 正如我一直说的,自今年五月之后,写诗歌的左手便废掉了,这终究是个遗憾,但是未尝不是好运呢?
可预见的范围内我终究还是会继续写诗,但是具体到什么时候再写,那只能说天知道了。不过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我倒是肯定会接着写我的小说。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来那个武侠写了两章以后貌似就停了,关于这个问题我还得解释下。本来那两个短篇呢,是预备我写长篇写不下去的时候调节手感的,结果一发不可收拾,短篇写成了中篇,而且写的特别用心,所以把长篇的灵感耗光了……
所以明年的任务还是和今年一样,在三句话前面都加上俩字:继续。
以上是冬至那天在网吧看利物浦对阿森纳时候写的。今天再加点。 就这几天还是发生了些我意料之中又出乎意料的事情。我想起来今天叫别人做我开心网上了解程度的测试,最后一道是,在别人曾经给过的评价中,我最喜欢的是哪一个? 深沉?锐利?潇洒?浪漫? 很多人觉得是锐利或者浪漫,我笑笑,其实是潇洒。 这一直是一种自我保护,其实说到底我还是一个自我保护本能非常强烈的人,隐藏是自我保护,高调是自我保护,锐利也是自我保护,潇洒大概也是。因为不在乎,因为不关心,所以可以走的自然,所以可以活得潇洒。不过tracy啊,你几年前说的这俩字,今天还敢用在我头上么? 于是有些事情必然潇洒,有些事情一定不会潇洒。 于是在这个时节就想起了《士兵突击》的经典台词:不抛弃,不放弃。
为鼓励自己挣钱,贴出自己明年想买的东西: BBgundam的曹操 liverpool的包 一个新的MP3 ……总之要努力挣钱! to TRACY: 夏天的时候告诉你这个消息,你的反应让我至今难忘,还能怎么说呢,就是感动,于是我知道,终究还是可以做朋友,不错的朋友,那么如果我在南方只有一个朋友,或许便是你了吧?不过既然两人都有自己的世界,也就不在乎还有多少时间交流了吧,不过时间再少,也和大二时候我们那么长时间都在一起是一样的吧?我们都要努力去获得幸福。 November 07 随笔·立冬日子过得是越来越糊涂,天上飘着的淅淅沥沥的小雨还让我在想以前写过的“天晚茶香迩,城秋夜月凉”,旁边小亮却说起来——原来已经到了立冬了。 于是笑笑自己,今天定是又写不出什么诗句了。
所以就来写点随笔。
立冬理应是浪漫的节气。少年时候对“立”字的理解,原本不是开始,而是等待。北回归线上的季节,立春的时候还没河边看柳,立夏也不过刚刚渐热;立冬,这天气哪有冬天的味道,便是落枫远道,小雨清窗,其实还是秋天的清旷。——在北方是如此,到了上海更加这样,连毛衣都还没有穿起来,怎么说是冬天到了?所以要我说,立冬,终究还是对冬天的等待。 有所谓等待,冬天便应该自有其美好。 多少次说起冬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至少在我还在江北的时候是这样。这大概也是个讽刺:一个怕冷怕到凡天气变化必然感冒的人,居然最喜欢严寒的冬天。你说冬天有什么好,在外面会冻伤了耳朵冻裂了手,在教室里会不停流鼻涕,裹着厚得像被子一样的棉衣,骑着车子不小心便滑倒在雪地上,笑笑,你说冬天有什么好? 偏偏记忆里的北方,总是冬天。每每脑子里涌上这样的场景,雪白的天地,只有一个少年在这白底子上点了一个黑影。于是我知道这寂寞是北方的寂寞。如果换作这少年走在致密缠绵的阴雨中,大概就是南方的寂寞了。 其实记忆这东西很好玩,有些人对你一直很好,但是偶尔对不住你一次便把他的好全盖住了。有些东西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是它曾给你带来一次半次的欢笑,你便只记得这长处。于深秋,这长处便是铺满落叶的街道;于寒冬,这长处便是大雪覆盖的天地。
有些句子写雪的,未必是佳句,偏生记得牢。初中时候读三国,最早背住的诗句就是“骑驴过小桥,独叹梅花瘦”。到复读的时候读西川,印象最深也是“此刻使你免受风寒的城市,当已被吞没于雪野的空旷”。读得多了,每到大雪来临的时候,总要写一些诗句。可笑的是别人写的句子记住了,自己写的句子却丢了。 丢了句子倒也不要紧,丢不了的感觉,是记忆的碎片。就像初三的某个冬天,和喜欢的女孩一起撑伞走在回家的路上;就像那个冬天游戏厅停电,老板“二哥”和我们一起打雪仗;就像高中的冬天,我们几个一起在面馆吃面取暖……哎呀呀,这都是多久过去了。
最后一次大雪的冬天竟然是复读时候的事情了。一晃都四年了,四年前我走在大雪无声的操场上,带着浪漫和孤单的心事。一遍一遍地走,看看远处的夕阳,看看嘴里呵出的热气,笑容竟慢慢浮了上来。我曾说寂寞是毒瘾,那么在雪地里孤单的行走,便是这药性最大的毒瘾了吧。 就这样,立冬的等待就成了积年的习惯,不为别的,专为了每年必至的大雪。 这习惯在我来到上海后便被打破了。
到了这里也才真听到别人说“之前从来没见过雪花”,到了这里也才看到冬天原来也可以下这么缠绵的雨水。可以立冬立冬的等待,等到的是什么呢? 这等待到后来就变成对年假回家的期盼,在家里看看雪花,也便知足。看到雪花的时候便想到又是一年过去,竟没有了去行走的心情。 到了后来,在我回家的时候,终于连雪花也看不见了——莫大的讽刺是在我回到江北之后,江南下起了铺天盖地的大雪,我真没法不笑:你等的是什么呢?
我想,这等待就纯粹是为了等待了吧。 其实,如果等待的是大雪的浪漫,这样的等待,本身就是一种浪漫。
情知没有雪花的冬天,我大概只剩下通红的耳朵和停不了的眼泪可以等了——这些年我改变了那么多习惯,一到感冒便泪流不已的习惯还是坚持了下来,那么多年来从来没有哭过的我,恐怕只有在梦里和冬天可以毫无忌惮的流泪了,这也真是个值得等待的事情,笑笑。 不过昨天晚上一边画图一边流泪的时候,我本以为今天会更严重,没想到的是到了立冬这天感冒却见好了,不知道这是不是为了成全我的等待。
不过或许,这个冬天,我可以等到不同的浪漫,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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