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s profile青葱之城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青葱之城

让我为你歌唱,让我为你归航。

  一些人问过我信仰的问题。我在想如果宗教的信仰是为了能给人向善至美的力量,那么我的信仰便是康德说的:我头顶的星空,我心中的道德。你们认为这很虚么,但是我觉得它比宗教还难,因为宗教好歹还有强制的措施来使你相信他,但是道德却没有这种强制的力量,它完全是自觉。

  说着被我遗忘的人,请你留下名字。我本无意遗忘,是谁将谁阻挡?

  可以发私人信息或者邮件。

Please wait...
Sorry, the comment you entered is too long. Please shorten it.
You didn't enter anything. Please try again.
Sorry, we can't add your comment right now. Please try again later.
To add a comment, you need permission from your parent. Ask for permission
Your parent has turned off comments.
Sorry, we can't delete your comment right now. Please try again later.
You've exceeded the maximum number of comments that can be left in one day. Please try again in 24 hours.
Your account has had the ability to leave comments disabled because our systems indicate that you may be spamming other users. If you believe that your account has been disabled in error please contact Windows Live support.
Complete the security check below to finish leaving your comment.
The characters you type in the security check must match the characters in the picture or audio.
继荣 徐wrote:
cunzhang yao jide xie xiaoshuo!~~~
Feb. 28
November 26

瓶中词话·其一——豪放与婉约

  所谓瓶中词话,就是以瓶中之眼来看词作之话。既是流于瓶中,难免狭隘,于是自娱自乐足矣,大雅之堂难登。

  词之发源于诗,想来是毫无疑问的。而无论词作还是古诗,在起初都是需要人唱的作品,正是因为需要人唱,所以才有了旗亭画壁这类故事。不过再往后律诗出现,唱和吟的区别对诗人来说不见得有多大区别了,于是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这种句子也出来了。不过词却不一样,词从头到尾都是要唱出来的。所以如果搬到现在,拿律诗对比现代诗,拿词对比歌曲是一个有道理的比较。

  如果进行了这么一个简单的比较,就比较好理解词的一些现象,比如豪放和婉约的区别。现代的教育受官方意识形态影响,往往以苏辛为正统,这一脉除了苏辛之外,却很难说出其他人的名字,倒是李后主李清照柳三变秦少游等人的词作,大家朗朗上口的可能还更多,为什么呢?
  应该承认的是南宋豪放词人确实多了很多,但是成了气候的只有辛弃疾一个,辛弃疾再往下,能说的上名字的豪放词人就是我朝太祖了——但是我朝太祖词作水平实在过于参差不齐。而婉约派自李后主以降,一直牛人不断,到柳永是一,到秦观是一,到周邦彦是一,到李清照是一,到南宋周密吴文英等等也是百花争放,最后到清还有个纳兰性德收尾。倒是开国以来,一是受意识形态影响,二是集体水平有限,没人能写出好的婉约词了。
  就词的性质来看,婉约词在艺术上未见得比豪放词容易做,但是却比豪放词容易写好。写婉约词甚至是不需要什么个人修养的,但是写豪放非得有足够的胸襟不可——东坡的豁达一直为人称道,换做秦观则肯定写不出“千里快哉风”了,同样你也无法想象李清照写“壮志饥餐胡虏肉”,那么如果是宋庆龄写“而今迈步从头越”呢……
  回到前面做过的比方,词既然是歌曲,那么婉约词则必然是歌曲中的流行歌曲,而豪放词则是摇滚无疑。谁是社会的主流,每个人都清楚。摇滚能出最伟大的歌手(若我说前一阵子死掉的那位歌王顶多排第二),流行却永远是最受欢迎的。流行歌曲写什么啊,无非情爱与人性,这恰恰就是婉约派的主题,无一例外。有人说了李清照后期的婉约词就不是情爱么,但是她写的亡国之恨还是个人情怀。还有特例就是豪放词人写婉约写的好的,虽然主题是政治,却依然用情爱做表象,恰如屈原的花草美人的比喻,一个典型例子就是《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

  可是古诗最后既然很早就脱离了情爱的描写(诗经时期依然是主流,大概从建安时期开始明显改观)。为什么词却始终摆脱不掉这个主题呢?还得说古诗和词的不同。有的时候现象真的会对本质起很大作用,比如语言影响思维,结构影响内涵。诗歌的结构比较整饬,抑扬分明(即使是杂言古诗也是一样),而且比较长(律诗的长度比较内在,七言八句其实能写很多东西,绝对比五言十句能写的多)。词就不一样,词的音律比较曲折,在柳永之前的词也都很短,这两个特点让词对表现大题材有致命的弱势。
  这个特点必须要天才的词人才能克服,这天才的词人一个叫柳永,另一个叫辛弃疾。柳永本身是婉约词人,但是他对豪放派的贡献比谁都大,要是没他就没后来的苏辛,想想苏辛的小令能写的多豪放么?真正好的豪放词基本都是长调。辛弃疾在词的结构大大自由化的基础上拓展了词的表现面,他让词可以脱离唱腔而直接成为吟诵的诗歌。所以两宋词人中只有一个人的成就是能赶上盛唐诗歌的,就是辛弃疾。而他后来的人只看到了辛弃疾在题材上的贡献,却学不来辛弃疾天才的艺术功力,甚至直接曲解了辛弃疾豪放的手段,就沦为二流了。南宋豪放词的尴尬其实就在于此,想写豪放词么,首先把婉约词写好吧,苏辛的婉约词可都是一流水平。
  所谓豪放的手段,就是说辛弃疾虽然改变了词的主题,却没有改变词作为一门语言艺术的实质,词作为语言艺术的实质是什么呢?我觉得就是两个字:曲折。无论豪放还是婉约,只要违反了这一实质,肯定不是好词。所以我为什么说后来的豪放词人学坏了,看看下面这个句子就知道:“大家齐唱大风歌,不日四方来贺。”这tm能叫词啊?两宋时期还有个写诗写的很好的人叫陆游,大概也是因为诗歌写的太好了,用写诗的思维来写词,所以那词的水平就比较一塌糊涂,是因为他不明白曲折的道理啊。
  再举个婉约点的例子,比如都是长短句写情爱,写道“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的能是词么?写“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的能是词么?
  即使是摇滚,写的过于直白了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所以很多摇滚都是揭发现象,不表明态度,或者表明态度,但是我不写的完全,要背后有话。这两年看到最好的作品是周云蓬的《中国孩子》,最后吼出“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已经是很直接了,但是背后的深意还有更多。那么流行歌曲要是写的太直露呢?请参见《老鼠爱大米》。不过话说后来有个唱作人评价《老鼠爱大米》评价的很到位,说不能只唱一句“就像老鼠爱大米”就行了,往下都要说老鼠是怎么爱大米的而不能说我是怎么爱你的,这样的评价可以说是得到写词的精髓了。

  婉约写得曲折非常容易,你想那些词人不就是干这个的么。倒是豪放写得曲折,难上加难。第一难是前面说的要有豪放的胸襟,第二难是要把豪放的胸襟限制在词的框架里表达,第三难就是要表达的曲折。辛弃疾已经是词人中当之无愧的王者了,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依旧不是很完美。
  辛弃疾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思路是:用典。所以学生时代学他的词就特别痛苦,什么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什么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只要不知道典故,就肯定解读不能。这个方法在他用起来很多时候是很成功的,也是因为与自己的艺术修饰水平结合的很好,还有很多时候也是比较失败的,因为实在是太多典故太艰涩了……但是你想辛弃疾都会处理不好,别的人还有可能处理好么?不可能。后来人有学辛弃疾,比如根本分不清是婉约还是豪放的蒋捷,就被人骂做“仅得稼轩糟粕”,学都学不来,遑论超越。
  我再放几句太祖的豪放词:“安得倚天抽宝剑(这句直接用前人诗句),把汝裁为三截(从这句开始收不住了),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与东国。”这都什么什么啊……
  所以词的豪放和词的曲折这个矛盾,基本上对一般词人来说是无解的。现在回过头来说,你说是婉约词还是豪放词是正统呢?再说,你是愿意听已经发展得非常好了的流行歌曲呢,还是听水平参差不齐的摇滚呢?

  最后说一下柳永,算是老故事的余音。话说柳永词写得早就声名在外了,但是想当官,就去干谒宰相晏殊。晏殊瞧不上他,说你写词啊。柳永心里一凉,说:我知道晏大人你也是写词的。晏殊冷冷一笑,道:
  “仆虽作词,不曾作‘彩线闲拈和伊坐’。”
  柳永这心夸查一下子就绝望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写词写得不好是很有问题的,晏殊其实也是婉约词人,为什么看不上柳永?不是因为柳永的词写得多,而是柳永很多词写得有点不像词了,过于庸俗化。这就是李宗盛肯定看不上庞龙啊!
  后来柳永不是绝望了么,就写“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皇帝一看也乐了,说你既然都那么些了,那么还要这些浮名干啥,“且去填词”。等于宣判了柳永这辈子就完了,柳永后来给自己挂个招牌叫“奉旨填词”,此时也是苦中作乐,不过有井水饮处皆有柳永词,这种评价古往今来只有一个人能和他相比较,那就是老妪都会唱的白居易了。

 
October 30

老故事·二一——双星

  很多时候才能是练出来的,很多时候却不是。面对李白这类人,你只能感叹一个人的天分是多么的重要——恩,杜甫也是这么想的,他仰视了一辈子的李白,却不知道最后自己已经能和偶像比肩。

  西汉时期也有这么一个天才,汉武帝想让他读点兵书,他摇头,说兵书这种东西,稍微知道大略也就可以了。武帝没办法,因为就是这么一个只知兵书大略的将军,对匈奴作战百战百胜,一直打到极北的腹地,最后在那地方结束他完美的战斗生涯——霍去病的封狼居胥。

  天才的人大概总有些自傲,霍去病是一把利剑,最后却不免伤了自己。射杀李广之子这种事情,也只有他敢明目张胆的去做。于是二十几岁就身死,算是天才应有的悲剧。相比起来,与他并称双星的卫青则更加值得研究。

  虽然也是因亲而用,骑奴出身的卫青却是一步步走上权力的巅峰。也是因此,他比霍去病明白的多,更懂得怎么样保护自己,怎么样保护别人。对阵匈奴一次因为苏建投敌而失败并没有给他留下太大的污点,反倒是最后一战,终于成为一辈子的骄傲。

  按武帝本来的打算,决战匈奴主力的活应该由风头正盛的霍去病而不是日益失宠的卫青去做,但是武帝再有雄才大略,也无法预测准确千里之外的战机。卫青不声不响的承受了武帝的冷落与偏见,而这种忍耐是他从骑奴时期就练就的品质,这种品质最终为他赢得了机遇——匈奴的主力出现在他的面前。

  霍去病虽然封狼居胥(还顺带把匈奴人赶到西亚造成东欧的噩梦……),决定性的一笔却是卫青完成,面对昔日宠儿的战绩,武帝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而最后霍去病手下都被封奖卫青却没有这种荣耀,再次证明了武帝的偏袒。武帝这时候还能说自己的偏袒是无所谓的,到后来李广利时期就只能自己吃苦。武帝战略和用人还是颇可以讨论的,这是后话。

  卫青依然沉默。其实如果他不沉默,我不知道卫青和卫子夫能撑到什么时候。而他们最终在武帝时期坚持下来,本身就是一种成就吧。

  电视剧《汉武大帝》拍的很有一些争议,但是就其角色的选择,我觉得还是比较耐看。尤其里面的卫青,隐忍里不乏张扬,很是神似。电视剧到最后老卫青去见老武帝那一幕,也是全剧最为感人的镜头。不过一个卫青当然不可能保住太子,就算汉武想起以前几十年的交情也不行——早说了卫青能保住自己已经是莫大的成功。

  牙齿全都掉光了而舌头却完好无损,说的大概就是霍去病和卫青这样的人吧。武帝虽然喜欢有胆气的人,最终却还是需要有韧性的人来保底。李广自杀,李陵投敌,李敢被射,霍去病暴毙,这些其实都是武帝将自己个性延伸到国家范围的悲剧。这样的悲剧,以后数不清还有多少。

October 08

老故事·其二十纪念篇——今人观三国史的一些误区

  这个年份三国的热度没有以前那么强了,易中天消停了,袁腾飞跟上,我对于后者的好感还是远远大于前者,原因无他,仅仅他不讲我非常熟悉的那几段历史。(至于他说“明朝那些王八蛋皇帝”之类的话,我就暂且不去计较了……)

  所以挑这种时候重新拾起这个话题,算是老故事系列一个阶段性的总结,以我最拿手的段子来说,再也合适不过,又不会有人跟我争辩,颇为不错。后面有人说了:你分明是没题材了所以就老调重弹——就算是吧!

  以前的人喜欢把三国演义当做历史,现在虽然易中天科普(歪曲后的)功力不小,也依然会有很多人有这样的观念的,其实就算是真正看过历史的人,也会不知不觉受演义影响而出现一些很荒谬的结论,易某人说“郭嘉与诸葛亮相似”就是一则明证。所谓今人读三国史的两个误区,一个就是前面说的“迷信演义”,另一个则是“矫枉过正”。后者的档次看似比前者稍高,其实未必,因为迷信演义还很可能得到历史的真相,而矫枉过正则往往走入歧途,多少年来甚嚣尘上的批刘批孔风气就是典型例子。以下挑一些典型人物来说一下。

  魏·荀彧——忽视

  荀文若在演义里和传说中都是被低估的人物,其实以他的能力,不仅在曹营谋士中为最高,较诸葛亮亦丝毫不弱。曾与别人讨论,文若在智谋方面,战略水准可能在孔明之上,而人格魅力亦并不逊色,只不过影响力方面则差了很多。被称为百年以来最杰出人才的荀彧,若是知道他在人口中评价较郭嘉尚且不及,不知道会怎么想。

  魏·曹操——极端

  这是一个争议很大的人物,争议大并不是因为演义和历史出入很多,而是因为曹操自己前后两期个性似乎判若两人。前期的曹操一片赤子之心,大度能容,慷慨悲歌,后期的曹操,逼杀荀彧、崔琰等诸多人臣。我朝太祖以及鲁迅先生带头说“曹操是个英雄”之下,易中天等人则干脆捧起为神人。其实我真的是曹操的fan,但是我绝对不会说他“阎王脾气,菩萨心肠”——说这种话的人属于没有良心。

  魏·郭嘉——高捧

  与荀彧相反,郭嘉属于严重被高估的人物,从《三国演义》问世到今天一直有人说他是曹营第一谋士,其实他的历史地位在陈寿的目录里就一目了然:“十——二荀、贾传”“十四——程郭二刘董蒋传”。但是郭嘉确实是一个很有特点的谋士,与其他谋士的战略或者战术献计不一样,郭嘉似乎完全是一个伟大的预言家,成功预测刘表与刘备的关系,成功预测孙策会被人暗杀,让人怎么也想不通他是怎么做到的……简单的结论,我认为如果他到六十八岁再死而不是三十八岁,则他的地位很可能比上刘晔,高标是小荀和贾诩,不可能比上大荀,但是他早死了,则地位肯定在程昱之下。

  魏·曹真——忽视

  佳人曹子丹因为其子傻逼的缘故,在人心中丢了很多分,然而他的能力,却可以通过历次对诸葛孔明北伐的抵抗部署得到公正的评价。亲自击破赵云的军队,派张郃击退孔明,任用郝昭顽抗十万大军,这些例子都说明最少在与诸葛亮的较量中,他要比后继的司马仲达出色,可是演义里的曹真,怎么说才好……

  蜀·孔明——神化

  这里的神化并不是单纯过高神化的意思。很多人看历史都是这么看的:演义里面的是假的,我要证明我看过历史,最好的方法是批驳演义,批驳演义最好的手段是贬低孔明——不要笑,我真看过很多批孔明的都是这个思路。事实上孔明的带兵能力在第一次北伐中还是得到了充分的表演,不过十万国立对抗六十万国立这种事情,只有自己是人杰且对方泛泛之辈才可能实现——偏偏曹真司马懿郭淮张郃等人都是杰出的人物……

  孔明的人格魅力确实是值得神化的,这并非四川人的高捧。有一个例子我经常拿来说,孔明身前行政以严苛出名,但是蜀民没有一个不敬仰他的;他身前打压过很多同僚,但是孔明死的时候,被他打压下去的人一个哭了,一个郁闷死了——这还不能说明什么么?

  蜀·赵云——极端

  赵云是在孔明之后又一个被当成工具的人,批赵就说明看过三国史,持有这个思路的人似乎还不少于批孔的。而赵云偏偏太容易批了,干啥的?保镖!打过仗么?打过!输了!——就这么简单……

  否认赵云的人必然否认《云别传》,但即使是陈寿的传,赵云箕谷之败也有“兵弱敌强”四个大字冠名,何况他的对手是曹真。赵云在箕谷败后的退军处理也显示出他作为一个合格将领的素质,而《云别传》中的赵云更是异常强悍堪称能文能武——当然信不信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了。总的来说,我认为将赵云放在所谓“五虎”的最后一名,或者再低一点其地位在后来的魏延夏侯霸等人之下,都是可以理解的。说他纯粹是保镖,过分了。

  吴·周瑜——偏差

  周瑜在吴宇森的《赤壁》中的形象,我认为基本上是稍稍被高估了,而在演义中的形象则是严重低估。历来被人追捧的周郎的美貌,其实恰恰是周瑜并不突出的长处。而公瑾的气量,也在与程普的交流中得到充分的展现。令人怀疑的倒是周瑜与孙策两人的关系,按说兄弟加连襟的关系,为什么托孤时候却没有托付给周郎,而是给了张昭呢?又为什么周瑜要带兵来吊丧呢……耐人寻味。

  另一个偏差是大小乔与二兄弟的爱情。哪里有那么浪漫,其实不过是孙策当了老大以后的逼婚而已,可笑孙策还说“二乔虽然流离,得到咱们俩佳婿,也是值得了”,是,这俩长得都不错是真的。

  吴·鲁肃——偏差

  鲁肃,很可能是东吴最伟大的战略家,其刚见孙权时候提出的吞荆灭蜀二分称帝的计划,较之孔明的《隆中对》亦丝毫不逊色(令人奇怪的却是几年以后甘宁也这样跟孙权说了一通)。但是具体到他的能力,用孙权的话说,就是外为大言,实则不足。这人这辈子最错的一件事情就是没夺回荆州,所以死后被孙权这个没良心的东西骂。但是这也不是鲁肃的问题,是关羽和吕蒙的问题——时机没赶上而已。

  鲁肃另一个特长非常容易被忽略,那就是他的武艺。弓马娴熟的鲁肃曾经单骑用箭术射退过追兵,这个故事大概很少有人会注意到。

  三国——重视、轻视与无视

  而纵观整个三国,我们可以基本得到如下结论:曹魏被轻视,蜀汉被重视,东吴被无视,即使是看过三国史的人也很容易有这样的误区,而我毫不讳言的是,我自己恰恰属于重魏重蜀无视东吴的人。其实三国中后期的实力,蜀吴不过三十万带甲之士,而曹魏有六十几万大军,以弱胜强并非不可能,可魏国在人才方面也明显胜出蜀吴一头,这就注定了两国的命运。而蜀吴兵力比不足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虽然蜀国唱的欢,大仗还是在东线完成的,包括魏国后期的三次叛乱,也都和东吴不无关系。

  基本上今天不是故事的故事就到此结束了。其实看历史的正确态度是,不人云亦云,不迷信书本,不盲目驳斥,不卖弄炫耀,不过这样的态度,我自己也做不到。

September 24

渐行渐远的背影——不止是十年

上世纪的最后一年,当芬兰人来到利物浦的那一刻,或许他还不会看到这座城市将会在他生命中留下怎样的印痕。可是当他离开的时候,他已经成为这个城市难以割舍的一个回忆。海皮亚没有像马尔蒂尼成为一个球队永远的忠臣,他只是做好本分的事情,与身边的搭档一起踢球,在过渡时期戴上队长袖标,当新的核心出现之后又将它传承下去,最后帮助培养起像阿格那样的后防新星,就这样十年过去,当他选择离别的时候,却似乎比马尔蒂尼的坚守更多了一分自重。然后他低头看看,原来自己的心早已经染成红色,浓得化不开。

  2001年,利物浦的两位传奇——上帝福勒和老队长雷德克纳普一同离去,红军即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可是所谓“即将”,往往伴随着变革的阵痛。老帅霍利尔慧眼识英,将队长袖标交给了海皮亚。于是芬兰人在不经意间成为一个记录的主角——虽然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但他确实成为了红军有史以来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非英伦三岛的队长。

  也是因此,在他戴上队长袖标的时候,不乏来自各个方向的怀疑——虽然没有人怀疑他是一个职业球员的典范。芬兰人不是杰拉德那样激情四射的核心,也不是卡拉格那样声调高亢的领袖,他只有顶住压力将属于自己的那份职责做好。而这份职责到现在看来完成的是如此完美,再没有人怀疑他是否是一个合格的利物浦队长——过渡和传承,是他带领红军走出艰难的一段岁月,然后迎来新的本土领袖双子星。2003年败走老特拉福德后的卸职,现在看来更多的不是引咎,而是出于对新人已经成长起来的欣慰。

  即使如此,芬兰人仍然不乏脍炙人口的激情桥段。03-04赛季卡拉格被尼尔铲断腿后,老队长在球员通道里怒打拒绝道歉的尼尔就是一例明证。而海皮亚的后辈,诸如杰拉德、卡拉格以及后来的阿格尔等人,无一不对老队长的人格魅力赞不绝口。太史公在《李将军列传》的篇尾写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样的话送给老队长,再也合适不过。

  2009年5月,安菲尔德彼赛季球场的最后一场比赛第84分钟,芬兰人在所有人的关注下被换上场,红军绝对核心杰拉德恭敬的将队长袖标戴在他的右臂,十年的记忆呼啸而过,他似乎再次回到他最美好的青春年华。补时阶段,老队长迎着奥雷里奥的角球高高跃起,就像他这十年来一贯的动作一样,他跳的是如此的高,这让别人完全忘记了他的年龄。可是他用尽全力砸出的皮球却没有像十年以来一贯的气势一样入网,站在近门柱的热刺队员使海皮亚的最后一次出场留下了不大不小的遗憾。那一刻他用衣服捂住自己的头,可是来自kop看台的掌声告诉他:你依然完美。

  是的,虽然有遗憾,他依然完美。这正如他虽然没有在利物浦挂靴,却依然完全称的上一个利物浦人。35岁的海皮亚已经竞争不过小他十年的阿格和斯科特尔,虽然在他最后两个赛季的那些比赛,我们依然可以看到他用经验来完成闲庭信步却游刃有余的防守,但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体力的不足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海皮亚没有选择挂靴,独独因为除了利物浦,他内心还有一个割舍不掉的牵挂,那就是芬兰国家队。已经成为芬兰骄傲的海皮亚需要为了芬兰而继续留在足球场上,这时候来自勒沃库森的邀请的确两厢情愿。比起马德里的商人嘴脸,药厂的合同足够具有诚意,海皮亚的离去成为必然,也没有人会因此责备这位老将,毕竟,他早已将最美好的青春,整整十年,全部留给了这座城市,一个球员的职业生涯,又能有几个十年?

  一个球员的职业生涯能有几个十年?一个人的一生又能有几个十年?一只球队的历史又能有多少个十年?在这十年里,他见证了从埃文斯、霍利尔到贝尼克斯王朝的更替,经历了利物浦的低谷、变革和复兴,帮助催化了新一代核心球员的成长,完成了时代赋予他的历史使命;在这十年里,他身披4号球衣,出场了463次,打入35粒入球,而他和利物浦一起捧得的冠军奖杯数目,恰恰也是十座……这就是我们的老队长,一个职业球员的典范,红军永远的骄傲——萨米·海皮亚。

  在萨米离去后给利物浦球迷信的末尾,他这样写道:我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利物浦队,“not as a player,but as a fun”。是的,红军球迷也会一如既往的支持你,无论他在药厂还是在芬兰国家队—— 你永远不会独行。

  而在此同时,我们也完全相信,海皮亚留给利物浦的记忆,不会仅仅停留在这十个年头。没有选择在利物浦挂靴的老队长,还是答应了来自利物浦教练组的邀请。在两年或者三年之后,我们熟悉的芬兰大叔一定还会回来,以一个利物浦教练员的身份,到那时,他将会帮助利物浦书写更多的历史。

  这就是利物浦的海皮亚,不止是十年。

August 22

Do You Remember Love

  怀旧的毒越来越深,去年夏天看了《东爱》之后,今年夏天忽然重新拾起《太空堡垒》来。那么多的日子,一点点的看,到今天终于算是看完了,TV和剧场版,林明美的歌至今还在耳边飘着,那又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其实还是习惯叫它《超时空要塞》,就像我习惯叫男女主角为一条辉和早濑茉莎,而不是瑞克和丽莎。至于我为什么不是用未沙这个正确的翻译,原因很简单:不觉得两个草字头的名字连在一起是很有汉字韵味的么?

  一条辉和林明美的初恋充满了浪漫的味道。一个英雄救美的俗套故事,放在太空船幽暗而冷清的环境中,有了别样的温暖。在谁都不知道能否见到下一个日出的时候,明美当时对辉的情不自禁是如此的自然。迷惑的却恰恰是这个男孩,经过生死的考验之后回到人间,少女却也回到了她当初的样子。一条辉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婚礼,然而人如其名一样天真明媚的少女,却似乎有意忘掉了那时的爱情。

  只是当她捡起这份感情的时候,再不是两三年前的样子。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一条辉那一年十八岁,林明美比他还要小。可是终于当上歌手的明美,似乎要比这个军队中的男孩更早成熟。成为公众人物后密密麻麻的日程表似乎榨干了这个少女的天真,也只有在辉那里,才可以看到她的快乐和疲惫。林明美没有察觉的是,在不知不觉中,自己对这个年轻的军官,已经有了比初见时候更深的感情。而她之所以爱上一条辉,与早濑茉莎之所以爱上一条辉的理由,基本是一样的:前者是一条辉把她还原成一个困了就睡、玩了就笑的真正的少女,后者也是一条辉,把她还原成一个需要依靠、需要关心真正的女人。

  早濑茉莎二十一岁,本应该也是天真可爱的年纪,可是战争夺走了她的爱人,也夺走了她的柔媚。所以初次见面第一句话,一条辉就会叫她“大婶”——容貌算得上极美的茉莎之所以老,不是因为皱纹,而是因为眸子。也从那一刻开始,茉莎的人生轨迹在预定的航道上终于有了变化。我原本很奇怪为什么这样一艘军舰的最高管理层除了舰长以外全是女人,后来明白了这是为一条辉的出现而开路。率性浪漫的罗伊是属于克罗蒂雅的,天才智慧的马科斯是属于后来的米莉亚的,能在寂寞中拯救出早濑茉莎的,只剩下一个一条辉。一条辉自己虽然没有意识到,可是他随性而为的少年脾气和越发成熟的坚强性格,在漫长的共处的日子中已经渐渐感染了茉莎。这一点,茉莎早晚会承认。

  一条辉最后的选择,虽然说的是“明美尚且有歌为伴,茉莎若无我也便一无所有”,但是在他的内心,一千个日夜的几乎朝夕相处,早已将内心的天平倾斜。而辉与茉莎的日子,也有着被困船舱和降落地球这样浪漫的机会,如果不是二人天生的迟钝,恐怕明美最终的离去还要更早。

  林明美虽然不是男主角最后的选择,却不妨碍她作为本作第一女主角的存在。原因是:《超时空要塞》的主题所宣扬的,那种可以制止战争的,令暴力倾倒的“文化”,需要通过明美的歌声来传达。所以明美在《超时空要塞》里其实是高于一切角色的存在,这种形象正如《最终幻想7》里的艾丽思,不过艾丽思所代表的是生命的力量,而林明美是文化的化身。这种文化说的直白一点,其实只有一个字——爱。

  后来降落地球的两年,林明美很长时间内处在一种迷茫的状态,她不知道自己唱歌的意义所在。离开了超时空要塞和一条辉的明美,所缺失的实际上就是“爱”。因为这种缺失,当她在天顶星人面前唱起歌的时候,再也没有那种感动人心的力量。这样一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她与辉的重逢。而她最后下定决心继续唱歌,也正是因为她找回了“爱”的感情,虽然这份感情带给她的,是深深的失落。

  两年以前,当辉在最终决战前目光坚毅的对她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的时候,当她煞那间被感动最终决定为一条辉一个人而歌唱的时候,当她们拥吻在一起的时候,林明美心里的爱情之门已经被打开,所以那时候的歌唱才有了令敌人无可抗拒的力量。而两年的迷茫使她终于下定决心去找回这份感情。可是一条辉却不再是两年前的一条辉,虽然男孩的心里没有意识到,可是他自己的心已经被茉莎折服。

  早濑茉莎,大一条辉三岁的茉莎,容颜姣好却不事装扮的茉莎,每次都会为一条辉默默收拾屋子的茉莎,会因嫉妒相册里明美的照片而把自己的照片塞给一条辉的茉莎,看着马科斯和米莉亚的孩子会幻想自己与一条辉三口之家的茉莎,会为了一次约会等上一条辉整整一个白天的茉莎,在看到一条辉与明美同居之后决定离开,并最终下定决心开口说出“一条辉,我爱你”的茉莎……

  大概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抗拒这样的女性。尤其是这样一个女性,从来都是一副女强人坚定干练的样子,却会在一条辉面前,展示出自己的柔弱和体贴。一条辉会爱上茉莎而放弃了初恋的明美,实在是必然的选择。

  很多时候一个人的初恋只是一个爱情的意向,一条辉之爱林明美并非虚假,却着实有年少轻狂的意味,而一条辉的成长也和这段爱情息息相关,直到他说出那句“我爱你”,正式标志着辉的长大,也标志着在辉的心里,对明美初恋的终结。而两年后那句潜台词“茉莎若无我便一无所有”,这样的感情并非是同情,而恰恰是最成熟的爱情。通过明美,作为军人的一条辉明白了“守护”的意义,而认识茉莎,长成了男人的辉明白了他一生守护的所在。

  剧场版由于时间的缘故,辉对茉莎的爱情更加坚定,却来得没有那么真实。其实如果是辉这样的男孩,不经过林明美的初恋,怎么会明白茉莎爱情的珍贵?不过一个半小时的电影,确实无法和三十六集的动画比较,不能苛求。倒是剧场版的主题曲,要比《我的男朋友是飞行员》那首在tv版里让天顶星人缴械的歌,唱得更加令人感动。歌曲的名字叫:可曾记起爱——Do You Remember Love

  现在 在我就要输给寂寞的时候
  我听到你温柔的声音:"到这里来"
  现在 我闭上我的双眼 
  等待着你的身影 慢慢向我走近
  直至昨天 泪水还填满着我的心 但现在...

  可曾记起 当我们四目相对那一刻?
  可曾记起 当我们双手相连那一刻?
  那就是爱的旅程的开始
  ——I Love You, So……

  现在 我能感受到你的目光
  无论相隔多远,依然充满温暖
  现在 我会相信你的爱情
  请你在遥远的地方守护着我
  直至昨天 泪水还填满我的世界 但现在...

  即使只剩下我孤单一人
  我也不会感到寂寞
  因为我 和你在一起


  即使只剩下我孤单一人
  我也不会感到寂寞
  因为我 和你在一起

August 09

渐行渐远的背影之巴斯克人的立秋——哈维·阿隆索

   今年夏天被皇家马德里炒的沸沸扬扬的转会风云,以阿隆索终于转会西班牙为标志,可以划下一个句号了,在瓦伦双星基本确定不会离队的前提下,利物浦与皇马的这桩交易,很可能是今年夏天众多令人惊叹的转会交易之中的最后一笔重墨——较之前面卡卡和小小罗的转会费,作为今夏转会市场上唯一一个世界顶级后腰的阿隆索,以3000万英镑的价格成交,自然并不算高,而考量到红军战术中阿隆索的重要性,这样的成交价恐怕还是让他们暗自遗憾。如果不是球员本人浓的化不开的乡土情结,这场中场保卫战怎么会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呢?

 

  2004年是利物浦迎来转折的年份,此前的利物浦在霍利尔的指教下已经成为一支只会长传反击利用欧文找机会破门的球队。而此后的利物浦的种种改变,自然是新教练贝尼特斯的成就,而这种成就的缔造,是以两人的引入为标志的。一个是中前场的魔术师路易斯·加西亚,另一个就是球队的大脑哈维·阿隆索。

  加西亚的离去,在2007年的夏天已经令人伤感异常,人们不会忘记他在2005年那个神奇的年份主演的一次次奇迹。而该到说再见的时候,我们发现伴随贝尼特斯改造近程始终的球员,终于只剩下一个阿隆索。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人,留在利物浦整整五年,见证了利物浦的成长?是技术还是个性?

  拥有世界上顶尖长传调度水平的阿隆索,在个性上可能是所有红军球员里面最接近主教练贝尼特斯的一个。贝尼特斯是什么样的教练,在球员阿隆索身上总能看到什么样的影子。冷静的头脑,高球商的思考水平,不苟言笑的表情,再没有任何球员能比阿隆索更能了解贝尼特斯,也没有任何教练能比贝尼特斯更善于使用阿隆索。两人一拍即合,五年的时光转瞬即过。

  可是与出身皇家马德里的贝尼特斯不同的是,出身皇家社会的哈维更多了一种巴斯克人对乡土的忠诚。(虽然我很难说如果贝尼特斯以后有机会执教皇马他会如何选择)在利物浦踢球的这几年,他似乎从未忘记对西班牙的怀念。2008年的转会市场,当尤文向当时在利物浦并不得志的阿隆索敞开大门时,阿隆索的回答是“不愿意去意大利踢球”。不言自明,如果阿隆索必需转会,那么他只会去西班牙。

  留队的这一年,阿隆索踢出前所未有的巅峰水平,让一切怀疑他的人闭上了嘴。终于证明自己实力的阿隆索,与同样在利物浦证明了实力的阿贝罗亚一样,都有足够的资本去赢得皇马的正视。贝尼特斯何尝不知道面对这样一支皇马的呼唤,球员的心已经难以挽留,他所能做的,只能是为阿隆索向皇马索取更大的尊重。

  似乎看不到头的拉锯战让几方都心力疲惫,最终的结果似乎也毕竟可以让所有人都能接受。于是阿隆索,在这一年的立秋,飞往马德里金黄的城池。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他一直以来希望的幸福。只是这只是一个开始,更长的路还在前面等待着他,以及他所在的皇家马德里。

  

  离别的立秋,他留下太多的记忆给人们回味。上赛季终结切尔西主场不败的绝杀,屡屡在中场位置突发冷箭如制导导弹般的超远吊门,以及已经成为标志的从容的长传调度,都是他在利物浦留下的记忆。而在这些记忆之中最为难忘的,毫无疑问是在2005年伊斯坦布尔的那个夜晚。当裁判指向米兰禁区内点球点的时候,队长杰拉德已经由于担心承受不了过大的心理压力而不敢去主罚这个点球,这时挺身而出扛下这个压力的,正是冷若冰霜的阿隆索。当迪达扑出射向球门的点球,抢在后卫前面补射得手的,正是坚如磐石的阿隆索。于是为这个奇迹的夜晚打入扳平比分的关键一球的,就是这个来自西班牙的红军——哈维·阿隆索。

  因为这样经典的一个入球,因为无数个类似的经典的镜头,阿隆索的身影将不会在红军的记忆中消失。低调的巴斯克人已经为红军默默奉献了他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现在,到了他去寻找自己一直以来梦想的时候,我们只能挥一挥手,道声“再见”。同时我们也在心里祈祷着:希望在没有马哥在身后扫荡和队长在身前突击的日子里,孤单的阿隆索依然能一个人撑起马德里后中场那片天空;希望在没有雷纳歌唱和托雷斯谈笑的时光中,不善言辞的阿隆索还能在自己的故乡找到熟悉的欢乐;希望在银河战舰光鲜亮丽的外表下,低调的阿隆索一样能站稳理应属于自己的位置;在这个立秋过去之后,希望你走好,踢好,过好,一切——都好。

  再见,哈维·阿隆索。那一个句子,相信你总也不会忘记:

July 29

老故事·十八——寒食

  清明成为法定节假日以后,这个节气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越发的明显了。而清明前一天为寒食,却逐渐的被清明取代。寒食者,不生火而食的意思,而这个节气的由来,也和我前面曾经提到过的一个人有关。

  老故事这个系列里有些人估计是会经常出场的,比如曹操,比如刘备,还有我在说赵衰时候提到的晋文公。很不好意思的是,春秋几百年间我最仰慕的人物,在这个故事里仍然只是配角。

  前面说到文公流亡,有五个人随他颠簸了十九年,分别是赵衰、狐偃、贾佗、先轸、魏武子。介子推在流亡途中有一个很著名的段子,前面提到过文公饿了,而且还找不到吃的,怎么办呢,介子推偷偷把自己大腿上的肉割下来给文公熬汤喝了……

  说实话,我一直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不过后面的故事就比较可靠了。文公回国以后,按理大封功臣,跟随一起流亡的应是第一等功劳,但是还没来得及赏完,就出了点战事。重耳也犯浑,就把介子推的奖赏给忘了。介子推说:主公能回国这是天意,其实没我们这些人什么事儿,而我忠君之心发乎自然,没必要去拿那什么奖赏。

  介子推为人,用书上的话说,“最是狷介”。这话说出来其实有俩意思,一是说我不要奖赏,理所应当,二是说狐偃他们,以为自己有多大功劳,拿了主公的奖赏,这种人我最看不起,不和他们共事。

  于是乎,介子推下野了。

  介子推自己是下野了,可是有人为他打抱不平,就跟文公说你忘了介子推的封赏不应该。文公一拍脑袋:哎呀是我不对。就去找介子推,原来他隐居去绵山了。文公亲自带人去绵山找,山大林密,未遂。于是他想出一个狠招——放火烧山,不信你不出来……

  晋文公是不是仁君?我想这个答案已经不需要有疑问了。文公爱人之心,怎容一个不受封赏的逸士?而介子推之狷介,从后来的结果看,我想必是家传。如果只有介子推一个人在山里,或许拒绝出山也是可以接受的行为,但是连他母亲一起被烧死……前面我说过虎父无犬子,现在看来虎子无犬母也是真理。

  从此以后,就在他被烧死的那一天,为了纪念介子推,每一家都不能生活做饭,只能吃冷食——青团就是这么来的。

  这个日子被人称为“寒食”,是清明的前一天。

 

  说这个故事不是赞同介子推的观念。每人有自己的价值观,介子推认为受赏是肮脏了自己自然的心,而文公则认为赏赐不及就是自己的过错,这一点是强求不来的。我比较欣赏的倒是介子推的态度,自由而高傲,说走就走,绝不回头。我想这种自由的态度,也就只有在先秦才可以寻得。往后的日子里,隐士会越来越少。而死节的隐士,更是凤毛麟角了

July 12

老故事·十七——强项

    燕赵人物暂时告一段落,今天说的是一个几千年历史上很有名的君臣故事。故事的主角是汉朝中兴帝王刘秀和洛阳令(换今天相当于北京市长但是级别低很多了……)董宣。这个故事很多人应该听过,听过的就可以自动屏蔽了。

  董宣应该是当时和历史上都有名的直臣了,洛阳一地皇亲众多,甚难管制,但是董宣偏生是个硬骨头。或者光武用他来管理洛阳,本就有这方面的考虑。

  有一天,湖阳长公主(皇帝的姐姐)的家丁在街头杀人。董宣闻风追捕,那个家丁就躲在长公主家里不出门了。董宣心说这不成,这公主家我可进不去,就派人在公主家门口守着,说你们看好了,等丫一出门就拿下。

  结果过了几天,公主以为风头过了,就带着这个家丁出门了。那些捕快一看,我靠,这家丁是出来了,可公主也出来了啊,得,还是没法动手。董宣一听就怒了,带着人马冲到公主的马车前截住,拔出腰刀立在公主前面,大声呵斥着那个家丁的罪行,然后当街斩杀。

  公主一想你当着我的面杀我的人?这么不给面子!跑到光武身边就哭诉去了。光武帝一听这还了得,就把董宣召上来,说老子当堂处死你。

  董宣一听此言,说我死可以,容我说句话:

  “陛下你如此圣明,换来这中兴盛世,现在纵容一个家奴杀害无辜百姓,又怎么能治理这个天下呢?我的话说完了,不用您动手,我自己解决。”说着就一头撞向厅柱!

  光武帝一看,醒了。心想这董宣是个好官,就马上让人帮他治伤。可是公主那边还不乐意呢咋办?于是就跟他说这样,你呢,给公主陪个不是,磕个头,这事儿就算过去了,也算给我个面子。

  光武这手已经玩的很漂亮了,不痛不痒啊,又给了长公主一个台阶下。可是董宣不解风情,说老子又没做错,干嘛给丫陪不是!不磕!死也不磕!

  光武帝一看还是不行,就跟旁边侍从使眼色,于是侍从就搀着他到公主面前,用手强压他的脑袋要给公主磕头。没想到董宣受了那么重伤,脑袋就是摁不下去!

  湖阳长公主看到这儿就笑了,说弟弟啊,你说你当年白衣(没官位)的时候,藏匿个死囚,那些官吏都不敢上门找你。现在贵为天子了,怎么连一个小令反倒对付不了了?

  光武帝也笑了:“天子不与白衣同。”

  当了皇帝了自然就不能再和以前平头百姓时候一样了,于是光武帝重重嘉赏了这个宁死不磕头的董宣,并赠送了他一个名号——强项令。

  

  我一直以外两千年来帝制以来,称得上“内圣外王”的皇帝寥寥无几。汉文汉景似有此意,唐太宗李世民则失之过于阴枭。而两汉中兴之组,光武帝,在此处用他伟大的气量告诉我们什么是人君之风。让我看到“内圣外王”之可能。就如同我说过魏征之所以成名其实主要是因为李世民,而董宣之所以留名则更是因为遇上了千载难逢的明君——无数个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在中华泱泱历史中,硬骨头的直臣多如牛毛,能包容硬骨头的皇帝却凤毛麟角。所以这个故事的主角,并不是强项令本人,而是他面对的皇帝——拥有伟大人格魅力的东汉开国之君,汉光武帝,刘秀。

  讽刺的是,在光武帝之后,东汉的国君展现出罕见的集体昏庸,这种现象在历史上是很少见的,估计也只有两晋皇帝的昏聩程度可以赶超他们。而强项令当年所反抗的皇戚霸权,发展到最后,竟成了东汉亡国的主要原因。汉光武一世英明,只可惜没有给后代留下好的基因啊……

July 05

渐行渐远的背影之折翅天使——迈克尔·欧文(写在尘埃落定之后)

利物浦这家百年老字号总有许多说不完的话题,与埃弗顿和曼联的恩怨、大红军时代的风云、希尔斯堡之后的衰落,以及最近有关贝尼特斯、杰拉德、托雷斯等人的成败。而对于我,一个岁数并不大的红军球迷,前面的话题或许太过遥远——希尔斯堡那一年,在我这里毕竟是刚刚两岁的年纪。像我这样年纪的球迷会喜欢上利物浦,除了同情弱势的情怀,其实无外乎两种原因:五子时代的攻势足球,以及金童的横空出世。

 

  时光回到1998年的高卢之夏,在那之前我没办法说出任何一个国外俱乐部的名称,可是正如我们都知道的:“一个神奇小子的出现,改变了利物浦在国内的影响力。”——追风少年迈克尔欧文,那一年的夏天让我们永世不忘。

  虽然少年时曾经是埃弗顿的球迷,可是正如卡拉格一样,本土青训出品的欧文一经出世便成了红军的标杆球员。在他之前,这样的球员名字叫雷德克纳普,或者更确切的说,叫罗比·福勒。可是欧文的出现马上让他们的星光趋于暗淡。——没有比他更合适的形象代言人:风华正茂的年纪,清纯迷人的形象,阳光一样的笑容,以及在禁区内飞刀一般的杀手气质。在这样一个造星的时代,如果全英格兰有一个人可以和曼联的贝克汉姆相比,那么只能是欧文。

  球场上,他的射手本色令他有了足够作为偶像的本钱,球场外,他招牌的笑脸更是无法学习的天生丽质。18岁年少成名,20岁风光无限,欧文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天使,带着风的速度和阳光的温暖。

  毫无疑问,在“上帝”老去之后,利物浦需要这样的“天使”。

  于是在霍利尔到来之后,欧文顺理成章的迎来他职业生涯最辉煌的六年。金靴、金球、足球先生、五冠王,包括对阿森纳的补时绝杀和对德意志的帽子戏法。欧文的名字彼时比利物浦更加响亮,因为后者不过是英超中一个争夺欧冠资格的球队,而前者却是欧洲最好的前锋之一。可是当我们看看欧文辉煌成就的背后,必定会注意到这样的现实:海皮亚领衔的后防线,仅仅是工兵的杰拉德,顶在前面做墙的黑斯基,以及毫不犹豫的贯彻长传反击战术的主教练霍利尔——这样的现实就是:利物浦全队的资源,成就了一个金童。

  而彼时的利物浦,麦克马纳曼远走,雷德克纳普退役,福勒正式让位,黑斯基不过是蓝领,后来的两个队长杰拉德和卡拉格还没有完全成长,科威尔来到岛国却水土不服,只有一个欧文,只有一个欧文称得上星光四射——而只有一个欧文,怎么能捧起联赛金杯?六年的时间白驹过隙,磨掉的不光是霍利尔的意气,更有欧文的信心。

  2004年的夏天,从西班牙来的年轻教练贝尼特斯正式降临默西塞郡。霍利尔临走的时候说:“六年前我作为利物浦的支持者来到这里,而我离开之后会更加热爱红军。”这让欧文们一阵心酸。而恩师离去带给欧文的不只是伤感,看着眼前的年轻教练,欧文心里无法不带着疑惑:他能带我们走多远?

  贝尼特斯的成败,即使放倒五年之后的今天,依然是难有定论,爱者欲之生恨者欲之死的故事我们听过了太多。而五年之前,如果说有人能见到贝尼特斯未来的成就,恐怕只有天地可知。迷茫中的欧文无法信任一个取代了自己恩师的年轻教练毕竟是情理之中。而这时候来自马德里的呼唤就显得越发不可忽视。

  迷茫的欧文和优柔的帕里,两个人终究抵不过老辣的皇马,于是2004年的夏天,成了所有喜爱欧文的利物浦球迷的噩梦。

  而一年过后,当昔日金童看到曾经的球队在新的领袖带领下不可思议地接连上演奇迹并最终举起欧洲冠军杯,他话里的味道只能说冷暖自知:

  “我衷心为他们感到高兴,不过我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身披皇马的战袍获得欧洲冠军的荣誉。”

  ——而我们都知道,欧文在西班牙过得并不开心。

 

  这一年欧文代表皇马出场39次,其中19次替补,6次被提前换下,饶是如此,他依然效率惊人的打入了13粒入球。在板凳上的大把光阴蹉跎掉了金童的少年意气,25岁,已经是成熟的年纪,欧文没有时间等待他的表现能征服皇马教练的眼光,而事实上,欧文的身份也注定了他无法撼动劳尔和罗纳尔多的主力位置,哪怕这两个人的进球效率远远不如自己。于是在这一年,所有的人都知道了这样的消息:金童想要回家。

  可是如果有所谓的命运,那么欧文的命运便是悲剧——这一纸荒唐的剧本,恐怕早在2004年欧文错误的选择离开时就已经写好。在2005年的冬天,欧文命运的导演不是他自己,也不是传说中对欧文大有成见的贝尼特斯,而依然是马德里的奸商。

  那一年利物浦还没有找到上帝和欧文的替代者,后来被称为圣婴的尼诺是在第二年的夏天才得以加盟。虽然已经得到了欧洲冠军杯,但是阔别联赛金杯十余年的红军依然需要一个锋线上的旗手——这样看来,走散的孩子回家似乎是一拍即合的事情。

  可是在欧文已经确定离队的情况下,马德里仍然表现出商人本色,来最大限度的利用他的剩余价值。在离冬季转会市场开启还有半年的时候,欧文接到可能被永久打入替补席的通知,而改变这一情况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同意纽卡和皇马的谈判……

  事情的发展背离了金童的初衷,更不是老实厚道的利物浦团队可以左右,于是到这一年的冬天,欧文回到英格兰,投奔的却是喜鹊的消息终于公开。

  更加背离金童初衷的事情还有:在这一年打得末尾,欧文跖骨伤停,4个月。

  ——而下一年是2006年,世界杯年。

 

  往下就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情节:玻璃人。

  无论在西班牙还是回到英格兰,我仍然关注着欧文的动向。在西班牙曾经为他板凳坐穿的不公正待遇扼腕,在英格兰又为他在伤病名单中的时间长度而叹息。在离开了利物浦之后,欧文已经越来越失去了昔日的光芒。

  急于在世界杯之前恢复状态的欧文,遇上了急于利用其巨星效应的喜鹊,那么自然地,欧文选择在三月份手术并且在四月份就复出。其实他本不需要如此,我想如果他知道他这次心急的代价,再给他一次机会他无论如何不会那么早就上场踢球。可是年轻的欧文又怎么能看到未来的痛苦?

  于是我们看到在那个德意志的夏天,无数球迷为之心酸的一幕:和瑞典队比赛开场仅仅过去一分钟,他在没有身体接触的情况下痛苦倒地,而为了不影响比赛继续进行,他选择一步步用手爬出边线……

  前十字韧带断裂。

  

  在那以后,欧文的国家队经历总是伴着伤病的痛楚。2007年的夏天,在为欧洲杯出线资格奋战的关键时刻,欧文接连用入球挽留住英格兰出线的希望,可是到最后,他依然倒在了伤病面前。随着欧洲杯外围赛失利,麦克拉伦黯然下台,铁腕的卡佩罗上任,欧文进入国家队的希望已经越来越渺茫。

  或许我们将不得不承认,2006年夏天爬着离开赛场那一幕,将会是欧文在世界大赛中给我们留下的最后印象,这样的印象,比起同年齐丹与金杯擦身而过的背影,更多了几分残忍,多了几分哀痛。

  

  在纽卡的岁月里,欧文伤伤停停,却还是打了不少的比赛,也进了不少的球。每当我们以为他会被伤病废掉的时候,他都会站起来告诉我们:我还能踢。可是过多的伤病毕竟消磨掉了欧文赖以成名的风一样的速度,在健康的岁月里,他更多的是凭借捕捉机会的感觉和尚未退化的射术来参与进攻。这样的欧文一定比20岁的欧文弱很多么?喜鹊的教练基冈说:如果你改打中场,你能踢到35岁,这样的话未必是夸张。

  但是欧文,我们明显能感到你在场上时候的迷茫:过多的伤病也消磨掉了欧文的自信,有时他甚至不敢用自己已经愈合的伤处发力。这样的欧文,在精神上已经失败。

  伴随着喜鹊的动荡,欧文的心思也经历着波动。2009年,喜鹊降级,已经是自由球员的欧文本应得到众多球队的追逐,可是他的伤病和年薪让很多球队还没参与竞争就已经退出。我们甚至看到欧文向各个球队投递简历的消息,一个昔日光芒万丈的巨星难道真的会沦落到这样的田地?看看欧文,总知道了什么是世态炎凉。

  而他昔日的队友,与他一同成为利物浦青训骄傲的红军现任队长杰拉德,在知道了欧文的近况后终于忍不住向教练建议让欧文回来。贝尼特斯的态度我们没有听说,可是看看“圣婴”的地位,看看利物浦的打法,就知道杰拉德的号召不过是水月镜花,一场梦而已。我们跟着做这样的梦做了一些日子,毕竟还是有醒的时候。讽刺的是,在战术层面上阻止欧文回来的,并不是尼诺,却恰恰是发出号召的杰拉德。

 

  我想过他最好去朴茨茅斯或者别的弱队打一个主力,然后进很多的球,让卡佩罗召他参加南非的最后一届世界杯。我也想过很坏的结局,我想过少年时候就是埃弗顿球迷的欧文,去了利物浦的同城死敌那里也不一定是不能接受的结果。

  但是我没有想到结局会这么坏。

  

  今天,梦醒了。

  看到欧文笑着举起曼联的围巾,我几乎忍不住要落下泪来。

 

  早晨用了各种肮脏的话语咒骂过我的昔日偶像,现在终于能平静下来了。用泥菩萨的话来说,只有强队能够为欧文提供足够的战术支持,所以欧文选择的最好球队依次是:阿森纳、曼联、利物浦、切尔西。这样来看欧文去曼联也并非毫无道理。

  只是曾经利物浦的旗帜,真的忍心穿着红魔的队服和我们在战场上拔刀相见?下次见面时,他还敢不敢听安菲尔德场内嘘声?他还敢不敢和昔日的战友拥抱?他还敢不敢抬头看这默西塞郡红色的天空?

  

  我曾经想把这样的文章结尾送给欧文:

  虽然没有了风速,却依然是尖刀;虽然伤折了翅膀,却依然是天使;虽然你的内心充满痛苦,可是你一笑就为我们带来春日的阳光。无论你将会在哪里落脚,安菲尔德永远是你的故乡;无论你身披什么样的战袍,我们永远为你歌唱,永不独行。

  不好意思,这个结尾作废了。

 

  新的结尾是这样的:

  2001年的老特拉福德,金童圣·迈克尔·欧文在进球后奔向教练席上的红鼻子弗格森大吼:“I'm kicking your fucking buttocks!”

  八年之后,同样的两个人,浪子迈克尔·欧文和红鼻子教练弗格森,在接到后者的邀请后,前者对着媒体说:“I agree without a moment's thought.”

  

  昔日的金童,昔日的天使,从今天起,我不再是你的球迷。

  再见,迈克尔·欧文!  

June 18

有关时间的随笔——一年

  我们太习惯年岁这样的时间单位,从初一到除夕,每一个轮回就意味着又一轮的成长——有时候我们说自己长了一岁,有时候我们会说自己老了一岁。这是岁月留给我们的惯性。
  可是有的时候我们更习惯另一种年岁:从夏天到另一个夏天,从九月到另一个九月。是的,有人会说这是足球和篮球的一个赛季。不过我相信更多的人会知道我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出生在夏至的我,这样的轮回就更加的清晰。每一岁的成长,相伴的都是这样的一个季节——是什么样的季节啊?是相遇,是别离,是欢笑,是哭泣。
  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嘴上并不喜欢的夏天,恰恰是我的季节。

  我要说的就是这样一个夏天到夏天的年份。那年的生日,我拿起报纸,报纸上毫无感情的文字写着某个大学的录取分数线,高出二十分的数字。
  我打电话给老娘,说咱这生日还过么?老娘说,过啊,说了给你过生日就得给你过,考不上也要过。于是就在那天,在断电的夜里,我吃下自己自八岁那年出事以后的第一个生日蛋糕。
  几天之后我的恩师亲自上门来找我聊天,那是他唯一一次进我和我姐的家——是的,他先后教出了两个同姓的好学生,只是第二个没有第一个那样成功。心照不宣,我们都知道这一趟的目的是什么,当他终于问到我的打算,我毫不犹豫的说出我要去市里。我想他直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决定我是多么的难以说出口。
  原因在他说过的话里:张清,李小安,还有你,我总以为你们三个里面,会出一个高分。没想到都没考出来。
  没有挽留我,因为他也知道学生必须离开。

  在家里准备着复习的材料,耳送一个又一个人去往各处。有很多人喝醉,其中不包括我。市里那边已经联系好,只等又一个年头的到来。
  老娘问我给你插到应届班去怎么样?我说搞笑么,我一个社会青年了我和那群孩子一块读,不干。讽刺的是到报名的那天学校的人不由分说直接把我安排到应届班去了。后来的事实证明一个道理,别人给你拿的决定,就算你并不愿意,也未必不是最适合你的。
  看到很多熟悉的身影,一块来的人还有很多。我并不为此感到愉快。

  要学的事情有很多,包括说普通话。李小安曾经对我说“没有想到你普通话说的那么好”,但是到了平常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不适。就在第一次班会迎新的时候我差点流下眼泪。不是因为激动,纯粹是因为说普通话容易动感情。
  那时候老师和同桌都说我是一个文静的孩子。一个月后班主任再找我的时候,就改口说“你是一个活泼的孩子”了。我的心很懒,嘴却未必。所以我惯于在老旧的环境中呆着而不愿改变,即使明知这环境不是最好的,可是到了必须要改变的时候就要走人。换地方,我才发现自己比想象中更勤快。
  开学后的第一次集体操,我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用普通话。我惊异于这个环境怎么会有人认识我,后来发现原来不止一个——全都是老乡,但是是小一届的孩子。我直到见到第二个的时候才知道第一个女生原来是会说家乡话的,从此以后和第一个女生再没联系。一个用普通话和你交谈的老乡,和你一定不是一路人。于是在很多个月以后,她在后面拍着我的肩,我告诉她:“我想一个人呆会儿”。
  一年的时间会让你经过许多路人,可路人就是路人,即使你记得他们,他们也不会给你留下任何痕迹。
  第二个是某辉。那一年的冬天我总觉得自己的身边有眼睛在看我,后来终于忍不住在楼道口我喊出了她的名字——呵呵,这好像还要感谢小白的情报。喊出她的名字之后我们在楼道里聊天聊了半个晚上,上课的铃声都没有听见,直到被教导处抓住。后来的故事有幽默有无奈有误会,可是这个相遇,有这个相遇就够了。
  我应该改一改之前说过的话,很多路人,也一样会给你留下各样的痕迹。我并不否认,那一个在楼道口站着聊天的晚上是美妙的,在城市的夜里,有人陪你这样毫无忌惮的谈心,总是美妙的。这样想来,某个丫头当时的气愤也不是毫无来由。

  几年之后那个班里组织同学聚会,我问小倩说Alphar和小白他们去不去,被回“原来你就只关心这么几个”。我很不好意思,我关心的人历来很少,即使在高中的班级,能让我在相隔数年之后还记挂着的人也聊聊无几——李小安,燕子,某兄弟,基本就没了。相比较起来,那个班级我记挂着的人甚至会多一点。
  Alphar是我在市里第一个同学。至于第二个是小武还是王健,记不得了。可是当我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发现,就是这第一个同学,和我的联系也在逐渐变远——我说过我是一个懒惰的人。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在四年之后决定去参加一次聚会的原因。也正如小白说的:好不容易见一次,拍张照片呗。

  那个班级很有意思,我直到现在仍然这么觉得。在离开他们两年以后,我陪某女生走在市区的路上,她再一次对我说“我觉得你们的到来把这个班变了”,我说变复杂了是吧。能不复杂么?你们还是高中生,我们都社会青年的编制了。
  社会青年的任务就是好好读书,不想别的,等着一年以后再拼一把。
  可惜的是我们这些人都没这么做。
  更可惜的是,到第二次机会的时候,很少有人比第一次考得好。

  我想起一开始考完试以后回到家里,叔叔说“在那个班里不用争尖子就行了”,我回头甩了一句“为什么不争”。现在想想,那大概是我在学习上最后的勇气。
  班里的第一永远是一个女生,也就是小倩。我一直觉得一个年级的第一名被一个女生霸占着是一个很不公道的事情。我高三时候见不惯张清和李小安,就自己上去了。我高四时候见不惯小倩,但是我非常清楚自己是上不去了。那么多次我在心里想着:如果我从高中一开始就在这个班级——但是哪来的如果。于是还是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倩在那个位置上一直呆着。后来我把这个希望寄托在某丫头身上,可惜依然未遂。

  丫头和晓夏是同桌。如果没有后者,我不会走近她。
  和晓夏认识,大概是因为她的特殊。直到我发现她是动漫迷才终于找到共同语言。她给我推荐看《死亡笔记》,看《火影忍者》,那时候我已经很长时间没看过新鲜的漫画了。她说喜欢L,我当时还笑怎么喜欢这么一个怪人,后来自己也被L吸引得不可自拔。我告诉她我喜欢兜和雏田,她也笑我奇怪。
  有人说晓夏孤僻,我却没有感觉。直到后来她跟我说起她家中的情况。从那以后经常有人跟我说起家庭情况有多差,我只有笑笑。聊胜于无的意思,其实不是所有人都明白的。
  那一年我抽空常去一条叫“盗版一条街”的地方去买旧杂志,买了以后把里面的赠品就给晓夏了。不知道她后来是不是觉得有亏欠,想还送我东西,就在小摊上买了一个“晓”字送给我。
  “我想送你别的你可能不收,这个你一定会收下的。”
  当然会收下。没多少钱的玩意儿,但毕竟是我们的名字。

  晓夏到这一年最后的时候和男朋友分手。她问我要不要去和她同桌。我在想她也许需要这样一个人,但是人总是自私的,尤其是在命运再次降临之前只有一个月的时间里。
  几个月以后她在网上看见我,说起这件事情:“我当时就是想找个人说话”。

  没有去说话的原因有很多,自私是一个,害怕也是一个。如果当时我走过去,又会是什么样呢,我不敢想。
  也许就不只是一年的情分了吧?可是谁知道呢?

  至于小盼,更加难说。
  如果没有小盼,我恐怕很难考出当时的成绩。而如果没有我,她会考出什么样的分数呢?我对她说我始终觉得如果班里有人能在最后胜过小倩,那就非你莫属。可是最后她却差了很多。于是后来她没有去北京。
  而我,也一样没有去。
  最后我在回家的车上对她说:“如果五年以后我们都考上了北京的研究生,而我们依然单身,我就追你吧。”
  这句话很无耻,因为谁能保证五年以后的事情呢?现在我很庆幸的是,这句话的两个前提,我们都没有实现。

  那一年的中途,我在家里陪兄弟们喝酒,依然有人喝醉,依然不是我。席上平凡的话让我一阵感动:哥几个里面最有出息的就是你了吧,我们都等着你考出来。
那一次饭局老航没来。后来的事情让我们知道了他为什么没有到。
  回学校后的第一次考试,心情有些忐忑。在考试的第二天,和我一起复读的老乡告诉我说,老航跳楼了。我说你不是跟我开玩笑吧?他说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我不确定,可能不是真的。
  考完试的那天晚上洋子来电话,我劈头问他老航怎么了。
  他说我告诉你,你别哭。

  我确实没有哭,我只是在第二天的时候,一个人站在楼上,看风起云落,直到夕阳满天。

  我知道有人在为我担心,于是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老娘说她听说出事以后给她所有的孩子打了电话,只除了我——所有人都知道要瞒着我这件事情,只除了我那没心思的老乡。
  我说你甭担心,你儿子你还不清楚么,啥事咱挺不过来啊。
  老娘说是啊,我给你姐打电话的时候你姐也这么说,说瓶子肯定没什么问题。

  我一直小心照顾着家里人的担忧,因为我知道她的压力甚至比我还大,只是在命运降临的第一天我忘记了这个事实。我给家里打电话说:老娘,咱数学又没考好。
挂了电话后没一会,就接到苏州姐姐的电话,说你妈跟我说了你数学没考好什么什么的……我当时心里一晃,又让她操心了。
  后来的事实证明数学考的无可挑剔,但是为了发泄我的郁闷我考完数学以后去打球,把脚崴了,很久都没有恢复过来,这才是最惨的事情。
  于是就看我第二天一瘸一拐地去了考场,这一年就快到了尾声。

  那天晚上大家终于得到了解放。我和alphar、晓夏他们几个人难得的一起去逛街,纯粹是逛街,没有任何别的事情。到后来回学校的时候他们刻意与我和小盼保持着距离,我们笑笑:何必呢。
  说“何必”的原因是我们在回到学校以后,又在操场上坐了半个晚上。
  如果时间能够让我再回到那个晚上,再重复一次这样的经历,该是多么愉快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经历,一辈子就只有一次吧。很奇怪,我第一次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晚上,我已经完全记不得了,而这一次,我想我能一直记住。

  几年以后我问小倩,我和小盼以前的事情是不是很暧昧,她甩我一句:你才知道啊!
  其实我很讨厌这俩字,从高三那年开始就讨厌。但是很多事情,没有办法。
  后来有一年的寒假我去她的村子探亲,正好碰上,两个人在屋子里坐着聊了一会。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

  分数下来的时候我有些意外,因为数学成绩比想象中要好一点——听说了其他人的成绩我才明白何止是好了一点。后来听别的同学说起我们班的数学老师夸我聪明,说这孩子刚来复读的时候数学那么烂,最后却考得不错。其实哪里是聪明,在这一年为了数学我几乎完全放弃了语文和英语这两科,这一点老师们又怎么会知道呢。只是大学以后的事情让我觉得这个代价真是太大了。
  复读的那帮孩子,基本上都考得不好。我四处看看,自己竟成了复读生中名次最高的,说实话,我并不为此感到高兴。

  市里的人确实和县里的不一样,孩子们开始准备自己联系学校了,武汉的或者合肥的,当然还有北京的。这一年的末尾,我知道自己肯定能去了去年没去成的学校,但是心里却想着另外的地方,北京,北京。
  然而我在考完试的第三天,就带着伤脚踏上了南下的列车——毕竟在自己的心里,还是有着这样的准备:上海,可能是我今后四年生活的地方。
  同济的学生似乎在军训。外滩人山人海。苏州倒是个好地方。

  填志愿的时候我努力地想让自己填上北京学校的名字,北师大,北师大,北师大……但是姐姐电话里的声音很急:你一个理科生你去师大读什么?
  很多孩子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目的。那么多人去了武汉,那么多人去了北京,晓夏去了山东,丫头去了合肥。而我直到交志愿前最后一刻才终于写上自己的目的地:上海,城市规划。
  和去年一样的地方,但是不一样的是,去年我情知自己只是在撞大运,而这一年我确切地知道只要我想,我能去我想去的几乎每个地方。殊途同归,所以家里那边才会有人说:他就是想去他姐姐的学校。
  那时我想起一年之前的那个夏天,我和叫某个欢欢的女孩坐在台阶上,她这么问我:人总要自己把握一次自己的命运吧?而在五年之后,我还是在想:是不是别人帮你做的决定,即使你不愿意,也未必不是最适合你的。如果我去了北京,去读师范,又会是怎么样的情况呢?不能想象。

  丫头去了合肥,如果不是合肥而是北京或者南京,我大概会让自己不去上海的决心更坚定一些。但是合肥,只能说罢了罢了。从此分两地,抱着一个我们都知道不会兑现的诺言,各自为家。又过了一些念头,在另一个命运分叉的路口,我问她去哪里读研,她说在本校,我说我大概也要在本校。我们笑笑。我说原来你还记得,她说是,我还记得。
  记得又怎么样?我有时候情愿自己记不起很多事情,这样人可以活得更潇洒一些。

  那年的暑假过得异常漫长。某辉约我出来的时候我几乎说光了自己能说的狠话,现在想来真有些后悔。可是我毕竟没有失去和她的联系,这一点甚至要超过晓夏和小盼。
  马上又要到九月。

  回头看看这一年留下的东西,真远远超过我的预想。那么多人,那么多故事,我写下的,我没有写出的,我都还记得,虽然有时候模糊,有时候却比雕刻还真切。这是我二十个年头里最重要的一个,因为相遇,因为别离,因为欢笑,因为哭泣,因为你们,因为我自己。

  当火车开往南国的秋天,我知道另一个崭新的年份,已经降临。

  在四年之后的又一个夏天,我写下这些,或许纯粹是为了纪念,或许不是。我想让自己留下尽可能多的回忆,无论是在现在,还是更多的一年过去之后的将来。很多时候我是一个活在回忆之中的人,这一个毛病至今没有根除。余华说的好,其实写作,是为了再活一次。
 
Photo 1 of 5

平 李

Occupation
Location
Interests
一箫一剑平生意,
负尽狂名十五年. 三井·炎之男!!!

星降峡谷

by 
by 
by 
by 
by 
by 
by 
by 
by 
by 
by